定位
以“遗址”为主还是以“公园”为主
圆明园的定位是本次听证会的首要话题。作为“遗址公园”,圆明园应以“遗址”为主还是以“公园”为主?
圆明园管理处代表在认可“遗址”功能的同时,也强调了它的“游览休息功能”,认为“应通过对遗址的整体保护,对山形水系园林植被的整体恢复和建设遗址,使人们感觉到过去皇家园林的风貌”。
一些专家则认为,圆明园功能应以遗址为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叶廷芳认为,圆明园应该突出其遗址性质。我们要尽量保持圆明园被毁坏的原貌,不应把“清理”山形水系改为“重现”当年的山形水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教授李楯说,圆明园管理处修造原来没有的、与遗址无关的游船码头,开展游船、快艇这样一些商业运营活动,破坏了遗址原有的景观和气氛。
北京大学教授李迪华说,圆明园是一个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不是一个可以被任意改变的公园和游乐园。
防渗
工程利大还是弊大
清华大学教授郭黛姮认为,湖底防渗透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她说,防渗的方式不违背文物保护原则,不影响历史园林的保护。
圆明园管理处代表说,防渗工程留有覆土,可以栽植水生植物,以保持良好的水生生态环境。湖底防渗有利于维持、保护圆明园的生态系统,对调节周边小气候有积极作用。
一些专家则认为,防渗工程破坏了圆明园的生态系统和古典园林特征。
兰州大学客座教授张正春认为,防渗工程使活水变成死水,真水变成假水,自然景观被人文景观代替了,与原来的园林设计思想背道而驰。
北京大学教授崔海亭说,圆明园为了增加水深,挖去1米左右的淤泥层,把翻上来的沙砾与土的混合物盖在塑料膜上,改变了湖泊的底质条件,有些生物不能适应;底衬、侧堵阻断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正常联系,水环境也会受到影响,这对水生生物和近岸植物将是灾难性的。
北京地球纵观环境科普研究中心负责人李皓说,防渗膜可能危害湿地植物根系发育,使植物生长不良,甚至不能生长,这对水质净化极为不利;铺膜防渗后,减少湿润地区中的有氧环境,使微生物菌群发生厌氧反应,产生甲烷、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防渗膜在水域环境中的老化碎裂,给湿地土壤带来无法清除的塑料污染。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红旗说,一定时间过后,在紫外线照射和微生物作用下,聚乙烯土工膜就可能产生一些有机污染物,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自然之友”总干事薛野出具了防渗工程前后的对比照片后说,“自然之友”从2002年以来一直在对圆明园做生态调查,通过观测比较,湖底铺设防渗膜已经对生态造成负面影响。
鉴于对防渗膜利弊的各自认识,一方认为应坚决拆除,一方认为应予以保留。
水量
恢复到几百年前的样子,还是适应自然条件的变化、维持现有生态
北京缺水,圆明园缺水,是大家都认可的事实。可是,圆明园到底需要多少水呢?
圆明园管理处代表认为,经初步测算,如果圆明园要想常年保持1.5米深的水面,满足游客游船的需要,每年蓄水量要达到900万立方米。
李皓博士展示了清代圆明园的画幅照片,指出,在水量充足的清代,圆明园的水面也是以80厘米左右的浅水为主,如今要想恢复从前的水面是不现实的。
北京市文物局代表认为,能否把现在的水面减少1/3左右,让其成为湿地。湿地也是游客愿意去的地方。
水源
以防渗为主还是以节水为主
如何确保圆明园每年有一定的水量,来维系现有的生态系统?
圆明园管理处负责人认为,防渗工程是必不可少的。
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认为,北京在现有的自然、地理和人文条件下,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应该本着“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可持续利用”的方针,用三句话来解决: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
对此,圆明园管理处并无异议,并强调,他们在规划中考虑了节水和雨洪利用等问题。
但是,多位专家对此提出质疑。李皓博士说,圆明园把许多原来透水的石板路改为不透水的水泥路面,并砍伐了许多山坡上的灌木,改种大片高耗水的冷季型草坪,而且经常大水漫灌,人为增加了耗水量。
俞孔坚教授展示了他前几天拍的圆明园在西部大量砍伐灌木、乔木的照片,引起了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对此,钱易院士说,砍伐那么多乔木、灌木,想改建成人工的草地,把节省水的植被改建为浪费水的东西,这是不对的;修建这么多码头,搞游船,也不符合节水的要求。
吴良镛院士认为,找水源不可能只考虑调水、防渗,更应考虑利用天然的雨水。由于大面积路面硬化,北京的雨水白白流失了。
空军指挥学院老师李小溪等代表说,清河污水处理厂就在圆明园附近,应该考虑把处理后的中水引来补充水源。
中国地质大学教授陈鸿汉则强调地上、地下水的循环。地下水和地表水不可分割,圆明园地区的周边渗透性很好,让水渗漏将加速水的循环。如果从水务角度来说,一减一等于零,我并没有夺取其他水源,而是我自身的一个循环。
中国农科院教授姜文来认为,应考虑圆明园的补水问题。北京市圆明园的水承载着特殊的使命,对于生态用水要采取特殊措施进行保障。
决策
程序是否科学、合法
圆明园管理处代表坚称,防渗工程的决策程序是科学、合法的。他们说,整治项目得到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复;同时,工程指挥部采取依据规划,聘请了专家顾问组,邀请著名专家、学者进行专家论证会,采用土工膜防渗的方法,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许多专家表示质疑———
李楯教授指出,在国家环保总局4月8日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当时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都表示,他们没有批准圆明园管理处的防渗工程。上述两部门在批复中明确指出,“整治的内容应以清运地表上以及园内水系中的垃圾渣土、整修驳岸为主,不得扩大整治范围”,防渗工程并不在“批准”的范围之内。李楯教授指出,《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挖掘等作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而圆明园管理处进行的湖底防渗工程、河道、湖底深挖、修建游船码头等工程,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钱易院士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法》是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所有建设工程、所有建设规划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圆明园应该补上这一课。
李文华院士补充说,环评应该组织多学科专家的参加,既应该包括水文方面的专家,也应该包括生物、土壤、景观、历史文化方面的专家。
许多代表呼吁:鉴于防渗工程已经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除了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外,有关部门应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千万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防渗工程进行了数月之久,一直未纳入有关部门的监督视野,直到被媒体报道才公之于众,问题何在?圆明园学会潘从贵等许多代表强调,应尽快成立以北京市政府牵头,文物、园林、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专家决策组,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决定圆明园重大事宜。
“多听专家公众的意见,不能拍脑袋定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听证会开始之前简短阐释此次听证会目的时说。
钱易、李文华院士等代表认为,听证会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防渗工程本身,应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科学、民主决策观念,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
听证会开完就完了吗?此次听证会的主持人———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告诉记者,将在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环评结果,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本报记者 赵永新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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