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公安处相关人士紧急约见记者,称自从媒体报道了警方对跳桥轻生者开出第一张罚单的消息后,社会反响很大,引出了不少争议。考虑到人民警察对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决定对轻生者开罚单的做法紧急叫停。(4月12日《南京晨报》)
听闻这一消息,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南京铁路警方的善于倾听民意,勇于收回成命。根据批评报道以往反馈来看,“最好”的回应,也是被质疑者听之任之,来个视而不见。若是遇上“火气”大的,说不准还会“各执一词”,同舆论直接“交锋”一番的。
从后续的报道来看,尽管“跳桥罚单”已被叫停,但从中也让更多的市民百姓,理解了南京铁路警方当初何以开出罚单的两难处境。这就是,选择到长江大桥跳桥的轻生者中,确实也有个别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期引起轰动的“作秀跳桥”现象。正是为了处罚这一类的“轻生者”,警方才考虑开出了“跳桥罚单”。
其实,从“跳桥罚单”这起新闻的发展进程来说,再来拘泥于罚与不罚的论说,似乎已经属于次要。我认为,通过这桩新闻,提示出来的一个更显重要的意义是:对于某些引起争议的社会事件,有关当事方与媒体和公众意见的真诚相待,以及力求争议事件获得圆满解决的互动交流,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值得借鉴的处理和应对方式。
就南京铁路警方来说,既是通过这种交流与互动,从善如流地叫停了“跳桥罚单”;同样也是借助这种交流互动,向公众道出了自身对“作秀跳桥”的“处罚难”。对比常见的其他有些部门为了“撑面子”、“要形象”,面对公众质疑,时时摆出一种“错了也要错到底”的强硬架势来,谁才是真正应该感到失面子、难为情?要说也是不言自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