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我们从认识到结婚就3个月,没想到离婚却要花上3年。”近日,33岁的受虐少妇赵菁(化名)以补偿丈夫3000元精神损失的代价,结束了自己3年的不幸婚姻。
家住秦淮区的赵菁与43岁的董某2000年底在一家KTV相识,短短3个月内,迷上董“成熟男人魅力”的赵菁,不顾15岁的年龄差距和家人的强烈反对,草率地与其登记结婚。婚后半年,赵菁一见钟情的梦就被击碎了。“有一次,他喝醉酒大笑着告诉我,他两次坐牢,根本没有工作。我吓得哭了,他就说,我知道你会后悔,然后就拼命地打我。”赵菁说。
2001年底,赵菁提出离婚,其丈夫警告:“我看你不想活了。”战战兢兢中又生活了一年多。2003年,董某因打架被劳教,劳教期间,董托人代话警告赵菁:不准与异性接触,如发现她与男人接触,等他出来就要她的命。赵的父母遂将女儿接回郊区的娘家,不敢让女儿出门。2004年4月24日董某解除劳教,打电话要妻子回家。赵菁回家后即被丈夫软禁,董不准妻子走出家门,每天喝完酒后对赵菁就是棍棒相加。董某规定:赵菁即使到街上买碗面条也只能穿着内衣外出。今年初,赵菁在丈夫外出之际,偷着跑出家门,在他人陪同下来到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决定给予赵菁援助,指派中华门法律服务所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秦淮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通过法院主持调解,赵菁与丈夫董某最终达成离婚协议:赵菁放弃双方共同财产,并一次性补偿丈夫精神损失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