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通讯员 吴俊贤
本来定位为“全广西一流的园林式公墓”,结果却变成了一个建有“大雄宝殿”、“忠孝陵”、“百家祠堂”等设施和宗族墓地的墓园;“园林式公墓”内的墓穴被当成“楼房”、“股票”四处变相传销、预售、炒卖……
今年4月8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宣延明非法经营墓穴一案,岑溪市及其周边地区的“非法传销墓穴案”,终于画上了句号。可890名购买或投资墓穴的群众,却再也无法追回被骗走的1391万多元……
接手一个烂摊子
今年32岁的宣延明是上海市人,初中毕业后在山东、湖南等地做过销售陵园的业务。
2000年9月,一直做陵园项目的老板邢永民到上海找到宣延明,称他在广西岑溪市有一个陵园项目,希望宣能过来帮他。邢永民还给宣看了岑溪市、梧州市和广西区三级民政部门同意在岑溪市筹建占地300亩的园林式陵园的批复。
当年底,宣延明应邀来到广西岑溪市后,邢永民却称手头资金不够,向宣借了3万元。宣延明回到上海后,不见邢永民再邀请他到岑溪,邢的手机也打不通了。宣延明匆匆赶到岑溪市,找到了邢永民的“仙鹤林”陵园公司办公室。不料,该公司的财务总监周志国也叫苦连天,原来邢永民给了他100元后,便一直不见踪影,他也是身无分文了。
两人在岑溪等了半个月,邢永民一直没有音讯。2001年1月,邢永民曾答应以36万元年薪聘请做总经理的庄国良,也从江苏省苏州市赶了过来。3人觉得,“仙鹤林”陵园项目获得三级民政部门的批复实在不容易,放弃了太可惜。3个人商议过后,决定接手干。
让宣延明没有想到是,“仙鹤林”陵园公司留下的是一个烂摊子,公司一直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来,在岑溪市委、市政府的“协调”下,该公司才违规办得执照。
证照不全硬开工
决定接手“仙鹤林”陵园项目后,宣延明交纳了10万元合同保证金,与负责该项目实施的岑溪市殡葬管理所开始商谈。
2001年2月22日,宣延明又赶回上海,通过中介注册了“上海市延峰生物有限公司”,用该公司的名义签订了合同。随后,宣延明又成立“岑溪市炎坤陵园有限公司”(下称炎坤公司),当地政府的各个部门鞍前马后地为他们办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2001年2月26日,炎坤公司申办营业执照时,岑溪市工商局认为该公司没有土地使用证,按规定不予批准注册。岑溪市委、市政府又多次召集各部门进行“协调”。2001年3月1日,炎坤公司终于领到了营业执照。
炎坤公司成立后,宣延明任公司董事长,以年薪36万元聘请庄国良任总经理,来自湖南的周志国做公司的财务总监,宣延明的亲戚袁伟任市场总监。宣延明抽出了公司的30万元注册资金后,又从上海筹来50万元,这个“园林式公墓”就正式开始动工了。
墓穴当成“楼花”
卖公墓还没有个影子,炎坤公司就开始像楼房一样预售、炒卖了。该公司先在梧州市开设了专门从事墓穴销售的河东、河西两个服务部。此后,又先后开设了玉林、贵港、柳州、北流几个区域的销售服务部,把本来由政府部门“专卖“(注:公墓穴位属政府民政部门专控服务项目)的墓穴像股票、商品房一样炒卖。
在销售上,从公司老总到部长直至业务员,都定期按非法传销的套路进行培训“洗脑”。在各个服务点,他们把各个部门的批文都复印张贴出去,让群众看了产生信赖感。该公司还模仿商品房预售的模式,把2.5万个墓穴设计成普通型、标准型、如意型、伉俪型、家庭型和百家祠堂型6个品种,分一期、二期、三期陆续推售,一期比一期的价格高。如普通型的墓穴,一期是2880元/套,第三期卖到了3680元/套。伉俪型8880元/套,百家祠堂则高达18888元/套。购买了的墓穴,都可以转让;购买墓穴不但买一送一,还可以由普通向高级转型……
69岁的玉林市市民邓某,听了一些老人的介绍后,一下子投资买了4套标准型墓穴,因为“买一送一”,他一共得了8套。后来按照炎坤公司的宣传,他又把8套标准墓穴,换成了两套标准墓穴和两套“百家祠堂”。像邓某一样,花数万元买几套墓穴准备炒卖的群众为数不少。
把关不严酿恶果
炎坤公司炒卖墓穴的事件,经群众反映后,引起了广西区民政厅的高度重视。
2001年8月8日,区民政厅专门发文,责成梧州市、岑溪市两级民政局严肃查处。从2001年8月13日到2002年6月13日,岑溪市民政局先后4次要求炎坤公司立即停止项目的建设和预售骨灰存放穴位的行为,但炎坤公司依然我行我素。2001年8月14日以后,该公司仅在柳州、贵港两处服务部的销售额就高达1155多万元。
2002年3月10日,炎坤公司设在柳州、玉林等地的服务部先后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7月26日,岑溪市工商局吊销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7月31日,岑溪市地方税务局要求其补交税款时发现,宣延明等公司领导已不知去向。8月24日,岑溪市民政局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个月后,炎坤公司总经理庄国良被抓获。
随后,广西区民政厅召开了有梧州市、岑溪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和岑溪市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市长等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大家一致认为,出现炎坤公司非法传销墓穴的恶果,主要是岑溪市民政局把关不严,违反了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结果。
按规定,“经营性公墓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但岑溪市民政局却违规把公墓交给了宣延明及其公司经营。该公司又违反“不准兴建骨灰塔陵等豪华骨灰存放设施”、“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公墓(塔陵园)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购买者不得私自转让、买卖”等规定,把一个园林式的公墓,建成了有“大雄宝殿”、“忠孝陵”、“百家祠堂”等封建迷信设施和宗族墓地的墓园。
由于岑溪市民政局把关不严,导致岑溪市工商局给炎坤公司注册登记、建设局发放了施工许可证、物价局违反《价格法》,给了墓穴销售价格的批复。
在各个部门的合力查处下,12月2日,宣延明的得力助手——炎坤公司梧州市河东服务部助理、玉林东明服务部代部长陈谷音(女,时年27岁,上海人)落网。12月25日,财务总监周志国也被抓获。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查明,从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8月,共有890名群众购买了炎坤公司销售的墓穴,炎坤公司的财务及资产只有296万多元,而非法经营的金额高达1391万多元。
奢侈的逃亡生活
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预感形势不妙的宣延明在2002年8月携带赃款约87万元逃跑。岑溪市公安局将他列为网上追捕对象。
宣延明回到上海偷偷结了婚,然后带着妻子在全国多个省市过着流亡的“旅游婚姻”生活。每到一个地方,他害怕有警察查房,先后办了两个假身份证,住到了四星级以上的宾馆。住几天后,又在一些高档住宅区租房子住。每个地方他只敢停留3个月左右。
2003年12月24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庄国良、周志国、陈谷音有期徒刑5年、3年、3年。不久,市场总监袁伟也被捉拿归案,今年3月4日,被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袁提起了上诉。
2004年8月3日下午,宣延明出现在上海市街头,被上海警方抓获,后被移送到广西岑溪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