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驻埃及特派记者 黄培昭
记者刚到埃及驻站时,请一个门卫带着去熟悉道路。聊起家庭情况,他沮丧地告诉我,妻子刚刚和他离婚了,而且是妻子先提出来的,理由是两人性格不合。记者十分诧异,想不到埃及女子也可以主动要求离婚。因为在传统上,埃及和其他一些伊斯兰国家一样,男子在家庭中说一不二,只要连说三声“我休了你”,就可终止与妻子的婚姻关系,送她回娘家。相反,女子要离婚却没有那么自由。其实,在离婚问题上,埃及女性早就有了“主动权”。
据中东的一些媒体报道,现在埃及每100对夫妻中就有33对离异,每年因离婚而导致9万个家庭解体。埃及成为离婚率最高的阿拉伯国家。埃及最新一期《画报》周刊也说,埃及离婚率最高的是苏伊士运河所在的三个省以及首都开罗和港口城市亚历山大。
2000年1月27日,埃及人民议会通过了一个有关婚姻的法律修正案,规定只要女方退还嫁妆和婚姻期间男方所给予的物品,就可以性格不合等理由提出离婚。在这一法律的鼓舞下,一名叫瓦法·贾布尔的妇女在法案颁布后的第三天就提出离婚,她在向民事法庭提出的离婚起诉书中说,“我厌恶与丈夫共同生活”,在放弃对家庭财产的拥有权后,法院满足了瓦法的意愿。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瓦法成为埃及新法通过后第一个离婚的女子。
埃及官方的统计表明,结婚后的开始几年和20岁至30岁之间是最容易离婚的年龄。随着埃及妇女地位的提高,职业女性增多,女子解放意识加强,引起男子的嫉妒和不满,使双方产生隔阂。埃及著名社会学家艾哈迈德·马吉杜布认为,埃及现在正经历着社会的“转型期”,年轻人家庭观念淡化,这也是造成离婚率上升的一个主要原因。
近年来,由于上呈埃及各类法院的离婚申诉越来越多,而埃及全国的法官不过8000人,许多离婚案不得不一拖再拖,甚至好几年都结不了案。为此,埃及去年10月成立了“家庭法院”,专门处理与家庭、婚姻、遗产和继承人等问题有关的案件,要求简化处理案件的手续,15天内就要给要求离婚的女性一个圆满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