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 通讯员 黄红英)小何是广州市某中学初三的一名普通学生。去年1月30日下午,年仅15岁的他在一网吧上完网后,伙同4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网吧附近抢劫了一名小学生,抢得人民币680元。小何被送上白云区法院的被告席。
据悉,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目前在广州在大幅增多,最新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广州未成年人犯罪比上年增加41.27%。2003年抓获的在校中小学生刑事作案成员数量比上年增长了77.4%。
日前,广州市中院院长吴树坚通报了广州两级法院去年刑事审判情况:未成年人犯罪大幅增长、各类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传统型犯罪持续多发以及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增多成为四大特点。
被调查少年犯中外来人口占九成
广州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日前完成了《广州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特点》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对广州市近3年来(2000年-2003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调查。2002年到2003年,广州市抓获18岁以下刑事案件作案成员占同期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的比例分别为18.4%和20.7%。这个比率比北京、云南等地区都要高。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报送的资料显示,18岁以下的被治安拘留的违法青少年,2003年比2002年上升了61.9%;抓获的在校中小学生刑事作案成员人数,从2002年的93人增加到了165人,增长比率为77.4%。
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中,外来的未成年人占了很大比例,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调查的193名被少管所管教的青少年中,外来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含未毕业)共占了91.7%。
少年犯多是“差生”
报告指出,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必要检讨目前以升学率为中心的应试教育制度。
根据以往调查结果显示,学生与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关系越融洽,学生发生越轨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越小。被调查的在广州市居住满三年的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大多是在学校成绩不好,而流失或变相流失到社会上的青少年。
未成年人犯罪轨迹是:小学四五年级进入青春期后,不良行为开始出现;之后,有的小学没读完就辍学,有的读完小学后就进入社会,有的勉强上到初中但很快辍学或经常旷课逃学,13—15岁是不良行为的爆发年龄段;随后违法犯罪行为增多,特别是闲散在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多数以违法犯罪所得作为娱乐消费的主要来源,16—17岁是被司法机关绳之以法的高峰年龄段。
应试教育体制应检讨
报告指出,需要对目前以升学率为中心的教育体制进行检讨。这种体制人为地在学生中制造过多的区分,造成了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的歧视,从而过早地在他们身上打上失败者的印记。很多学校和老师还做不到以爱心和高超的教育艺术去感化和帮助问题学生,有的学校甚至只想甩掉包袱,要么公开开除他们,要么以默许逃学或劝退等隐性地开除他们,结果把他们推向了更为复杂的社会。
报告还建议加大对中小学校周围的娱乐和消费场所的管理力度,加强对音像制品、书刊、网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