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住在泰安小区的王姓读者打电话给本报“市民热线直播”,反映在泰安小区西侧有两家经营“串串香”的餐馆,长期以来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了小区住户和过往行人的正常生活。
据打电话来的读者称,每到下午5点过,这两家经营“串串香”的餐馆就开始把桌、椅等家具和液化气炉、罐搬到铺面外的人行道上,占据了大半个人行道,经过这里的路人只好从车道上绕道而行。
4月10日晚6点过,记者来到这两家餐馆中的一家就餐。记者注意到,这两家“串串香”除了店堂内的10多张桌子外,在店外的人行道上还分别摆放着20张左右的餐桌,店内店外都座无虚席。店主摆放在人行道上的餐桌和食客们的自行车、摩托车占据了几乎整个人行道,散步的附近居民和路过这里的行人只得从车道绕行,与机动车、自行车“争抢”“路权”。
其中一家餐馆的服务员讲,他们在这里有两间铺面,开张以来生意一直很好。每天下午5点钟左右在外面摆好桌子,就开始做生意了,一直要忙到晚上10点、11点。
记者询问老板:“你们把桌子摆在人行道上,没有人来理抹吗?”老板儿回答得非常诚实却又满不在乎:“怎么没人管?!城管都来罚了我好几次(款)了!”说罢,又转身忙自己的生意去了。
看来,这两家的老板是知道不能将餐桌摆放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的,也都曾经因为占道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过。可为什么仍然明知故犯呢?一位行人的一番话颇有道理:“要彻底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只靠‘罚’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加大‘法’的实施力度。”
本报记者 张 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