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焦点
●违章建筑罚款将按面积算
●工地施工须交环卫保证金
●酒楼宾馆厕所须对外开发
●宠物粪便不清理主人受罚
时报讯 (记者 李鹤鸣 通讯员 徐桂林 王敬华)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容环卫局获悉,广州今年将对颁布施行近10年的《广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首次进行大幅度修改,目前市环卫局已完成草案的修改工作,准备提交广州市政府和人大进行审议。
确定“环卫工人节”
记者发现,新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新增加30多项条款。草案对现行的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市垃圾等均进行了大幅修改,并新增加了对沿街门前、废品收购、饲养宠物、餐厨垃圾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对处罚项目及处罚金额均作了大幅度增加。此外,草案还规定,将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活动周”,同时将每年10月26日定为“环卫工人节”。
增加处罚项目及金额
草案中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进行了更详尽的规定,对处罚的金额也作了大幅的提高。例如现行规定中提及可以进行处罚的项目为14个,而新规定中增加到33个;对具体项目的处罚金额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如对主干道两侧或旅游景点内的建筑物外墙不按期进行清洗的最高罚金额度由1000元提高到30000元,增加了30倍,对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处罚也由20元提高到50元。
新规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作为修改稿起草单位,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宣教处有关人士表示,本次立法过程邀请专家指导,同时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力求新《规定》兼具专业性与群众性。
市民可登录市环卫局网站https://www.gzsrhw.gov.cn查询《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改稿),并将反馈意见寄到“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广州市环卫局宣教处”,也可发电子邮件到wjh7890@tom.com或发传真到81074191,表达自己的意见。
新规解读
占道经营没收加罚款
草案第21条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违者除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外,否则将被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经营者超出门、窗进行经营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停放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宠物街上大便主人要清理
根据草案第41条规定,广州市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飘台、阳台外和外墙立面外搭建鸽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
草案规定,宠物在道路上及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乱搭建每平方米最少罚300
草案第17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搭建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并可按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每平方米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他设施可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不洗外墙最高罚3万
草案第16条有关规定,广州市区内的建筑物外墙等均应保持整洁完好,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按规定定期对建筑物和设施的外交面进行清洗、粉刷和修饰。玻璃外立面每年清洗不少于三次,其它材质外立面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或者粉刷、整饰。对违反该规定,特别是主干道两侧和交通港站、旅游点的建筑物的外立面不按规定进行整饰的,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环卫部门可组织清洁专业企业代为清洗或粉刷,所需费用由该建筑物的责任人承担。
树上晾衣也要罚50
草案第23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上空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架设管线设施,违者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违者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工地施工须交环卫保证金
根据草案第33、34条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应实行封闭式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蔽设施;所有建筑施工,由第三层结构完工后,应将建筑材料放置室内,不得再占用道路,否则有关部门可对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领取施工证前,应向所在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局预缴工程总造价2%,最高限额为10万元的环境卫生保证金。工程竣工后7日内,施工单位应平整周围公共场地和修复损坏的道路、房屋及其它公共设施,清理余泥垃圾,经验收合格后领回预缴的保证金本金和利息。逾期不平整、不修复的,由环卫部门代为处理,其所需费用从保证金退还,多退少补。
贴“牛皮癣”可罚千元
草案第30条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禁止临街单位、店铺(摊档)利用透明玻璃墙在内外侧张贴标语,告示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将责令其恢复原状,没收散发、悬挂、张贴的宣传品、广告,并处100元以下1000元以下罚款。
霓虹灯断亮应停用
草案第26条规定, 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体等户外广告应显示完整,不残损。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灯箱等断亮、残损的,在修复前应当停止停用。否则环卫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用密封车运送
餐饮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原餐厨垃圾应当委托具有专业技术条件的企业单独收集、运输、处理。运输餐厨垃圾应使用密闭的专用车辆,不得沿途泄漏、遗洒。市人民政府应建设餐厨垃圾专门设施处理,以防餐厨垃圾危害食品安全。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乱翻街边垃圾最高罚200
草案中对城市垃圾专门辟出一章进行了专项规定,其中对垃圾分类、垃圾袋装、垃圾日产日清等均有明文规定和处罚办法,限制一次性木筷、餐具等生活用品也是首次写进了政府的法律条文。
翻捡路边、楼梯口以及公共场所内垃圾容器内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居民和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电子产品废弃物、大件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排放,混入生活垃圾排放的,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实行袋装,并定时、定点放置,违者将处50~100元的罚款。
乱堆装修垃圾按体积处罚
根据草案第52条规定,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由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及时委托环卫服务单位,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违反规定未装装修垃圾运至指定场所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立方米200元处以罚款。
临街厕所须向社会开放
根据草案第64条规定,公共厕所应对外开放,设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宾馆、餐饮、商场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也应向社会开放。
市环卫局有关人士表示,为缓解广州市区厕所少,市民如厕难的问题,市环卫局早在2002年就倡议临街的宾馆、餐饮、商场等向市民开放厕所,此次在《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订中,将是以政府法律规章的形式将这个好做法确定下来。
编辑点评
新市容环卫管理规定值得期待
卧槽马
广州市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已拟定出的新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详见今日A04版)。对于这个新规定,笔者仔细研究后,感觉比旧规定更细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处罚也严厉明确得多,增加的不少新条文,点中了城市发展中的新问题。相信对于改变广州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会有很好地促进作用。对这部新法规,笔者以为值得期待。
广州市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如何?相信每个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是最有发言权的。本人几十年来走南闯北,穿行过国内大大小小几十个城市,如今在广州生活也有五年多了,总体感觉是,作为一个拥有千万人口的大都市,广州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还是相当不错的,尤其是卫生保洁工作做得比较到位,街上几乎见不到垃圾废弃物。就笔者观察,对广州市容环境卫生威胁最大的,不是城市居民和庞大的流动人口,而是过于活跃的商贸活动。广州人本身就有着经商的传统,而活跃的经济,庞大的人流,无限的商机,更是吸引了无数逐梦客,都纷纷涌入广州一试身手。在这股经商大军中,遵纪守法的占大多数,但或有意或无奈乱摆乱设的“走鬼”也不少,而这些“走鬼”,越是人多的交通要道越乱摆卖;还有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利用沿街建筑铺面,乱挂广告和招贴,这些都是广州市容环境卫生最大的“杀手”。所以,在新法规中,对上述情况加大处罚力度,应该说,还是击中了核心问题。
除此之外,新规定还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如规定禁止翻捡路边、楼梯口以及公共场所内垃圾容器内垃圾;禁止临街排放垃圾及在非指定场所放置、燃烧垃圾;建筑工地要缴纳卫生保证金,防止建筑商只建不管的行为等,都是城市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此加强管理,也是很有针对性的。而对于游客愈来愈多的广州,将宾馆、餐饮、商场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应当向社会开放纳入法规,则更显示出新规定的人性化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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