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目前,27家会计师事务所已陆续进驻企业开展社保稽核,稽核结果预计6月底7月初可以出来。”成都市社保局审计监察处张亚涛1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已是成都市社保局第三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社保稽核。去年,受委托的2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65家参保单位实施了社保审计稽核,共查出190家单位2003年少报参保人数1.15万人,少报缴费工资基数1.01亿元。经过稽核,全年补办参保手续8000多人,增加社会保险收入3000多万元。“从数字看,稽核的力度相当大。”张亚涛说。
社保局设有审计监察处,为什么还要花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稽核审计?“说实话,现在社保缴纳的漏洞很大,仅仅依靠审计监察处有限的人力要对所有有疑虑企业进行稽核显然力不从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保稽核从2002年开始动议,稽核结果还算满意。”张亚涛补充道,“相对来说,会计师事务所更专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避免稽核过程中的‘人情关系’,稽核力度更大,结果更真实。况且,我们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稽核进行监督,弥补了过去稽核监督环节的缺失。”据了解,聘请中介组织进行稽核在国外很普遍,但我省社保目前只有成都市一家采用此方法,而且相对全市1万多户参保单位而言,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稽核的比例非常小。问原因,答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不菲。”
近年来,缴费单位参保险种不齐、申报参保人数不全、申报职工工资基数不实、欠费不补已成为社保缴纳的四大问题。成都市此次初步确定的稽核单位有417家,涉及电子电器制造、制药、批发零售、金融保险、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多个行业,涉及在职职工近7万人。这417家单位的人均工资均低于成都市平均工资的19%,平均参保人数普遍偏低,部分企业甚至存在漏缴社保的嫌疑。据初步估计,这些单位涉嫌累计欠费达9095万元。
据悉,会计师事务所进驻企业后,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检查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情况表、职工工资收入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凭据、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应付福利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及资料等。委托审计稽核结束后,成都市社保局将对“险种不齐、人数不全、基数不实、欠费不补”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对拒不执行意见书和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将向成都市劳动保障厅报送《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按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将处以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声音
沈伶俐(四川蜀威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所是从去年开始和成都市社保局合作进行社保稽核的。这项工作劳动量非常大,而社保审计监察这一块人手又有限,我们刚好成为他们的后备力量。稽核中,我们发现企业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参保很不规范,漏报、少报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在稽核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对企业进行社保知识宣传。以前感觉企业参保意识很淡薄,现在好多了。如果说,我们和社保部门的审计监察人员相比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驻企业会给企业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它们会感觉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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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93号令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未按规定从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缴费单位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缴费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和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