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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把口头承诺变成纸上合同
(2005-04-18 06:55:0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严珑 实习生周薇
日前,一名女士向我投诉,称她在关山二路某小区买了一套住房。签约前,售楼小姐称该房风景视野较好,故每平方米价格稍贵几十元,并保证不会擅自改建。当时看到环境确实不错,她就买了下来。可交房时,她发现阳台前修起了一座假山,风景一遮无余。她找售楼部理论,对方称是售楼小姐个人承诺,与公司无关。而售楼小姐已经离开。
这名女士气愤地说,听信承诺,多花了钱,到头来却什么景观也看不到。她询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就此我咨询了武汉某律师事务所蔡江林律师,他说,如果当时售楼小姐的承诺可以在合同中体现,她可以追究其责任,否则就难以追究。
与此类似的投诉,我已接到多起,主要集中在房屋、汽车等大件商品。为了推销,销售人员往往信口开河、胡乱承诺,消费者糊里糊涂就签字付款,却没有坚持将对方的口头承诺写到纸上。到头来,一旦出了问题,需要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利益时,又拿不出证据,只能哑巴吃黄连。
在此,我建议广大消费者,无论对方承诺什么,坚持要求其落实到合同中去。真正诚信商家,是不会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