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2月以来,全国各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0余次,在事故中遇难人数就达1100人以上,其他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有增无减,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这种“血”的教训仍然没有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敲响警钟,致使各种类似问题接二连三地发生,已经到了不得不令人反思、不得不采取有力措施的程度了。
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绝大多数并非天灾,而属“人祸”,要么是违反科学、盲目瞒干造成的恶果;要么就是操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埋下的祸根,或者是相关领导机关官僚作风盛行,高高在上,检查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所致。按说,别的地方发生事故和问题后,这些单位就应该自觉吸取别人的教训,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反思,制定严格周密的防范措施,从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可是,有些地方和单位并没有把别人用鲜血换来的教训当成教训,在问题发生后或者漠然置之,麻痹大意,粗枝大叶;或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自我感觉良好,感到自己单位不会出现问题。即使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检查,也大多是例行公事走一走,看一看,拍拍肩膀交待,拍拍胸脯表态,而没有真正引起高度重视,结果让悲剧一幕幕地重演,使国家财产受到很大的损失,人们的利益或生命受到很大的摧残,最终也只有拍大腿叹惜悔恨的份了。
“血”的教训如果不能换回一些单位和部门麻木的知觉,那遇难者的血就白流了,命就白送了。不能在“血”的教训面前警醒的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的生命不负责,是失职,是犯罪。
要真正使以后的教训不带“血”,把各种事故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必须紧绷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这根弦,除了严格科学地进行生产和管理外,要善于借鉴别人身上发生问题的教训,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坚持经常地进行安全检查,举一反三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把未发生的苗头当成已发生的事故抓,把小问题当成大问题看,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严肃对待,把昨天的问题当成今天和明天的问题来制定相适应的措施,设身处地地进行预防演练,这样才能把各种伤亡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贾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