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能否消除本领恐慌
文 /瞭望周刊记者 黄海霞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上海要求,全市45岁以下的公务员必须修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这批公务员中每年有1/5还将接受职业英语和信息应用技术培训,并要通过考核。市里每年将从中选拔出50名年轻公务员赴港对口交流,100名中青年公务员赴国(境)外接受中长期培训。
目前我们国家正面临国内外改革的大潮,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管理者的工作方式和面临的任务要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务员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在公务员队伍中,不少人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竞争恐慌”、“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大幅度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使广大公务员能够胜任职责,建功立业。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务员培训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张柏林说,要以提高公务员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深化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四类培训,大力开展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和依法行政为核心内容的培训。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1年来,公务员培训工作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做出了重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11年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二千多万人次。最近几年,参训率不断提高,由1996年的26%提高到2002年的62.3%,每年大约有二百多万人次参加培训。
目前,以行政学院和各类公务员(干部)培训中心为主体的施教机构网络初步形成,全国副省级城市建有地方行政学院46所,地(市)以下分校100多所,各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上千所。
11年来公务员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务员培训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6年人事部制定下发了《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建立。中央颁发的《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要求,以公务员四类培训为主要形式,五年内将全体公务员轮训一遍,下大力气使每一名公务员都能参加年均12天以上的脱产培训。把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逐步基本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
地方各级领导层对于公务员的培训工作都高度重视。江苏省要求,今后5年内,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更新至少5门业务课程知识,参加一次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以上规格的脱产培训,普遍达到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然而,旨在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传统意义上的培训缺陷依然明显:规模偏小、质量不高、资源重置、经费渠道不畅、激励约束机制刚性不足等等,而且,公务员队伍中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建立学习型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用科学的态度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及其运用。在这些人眼里,洞悉官场人脉、善于交际应酬才是更重要的“学问”。
有专家认为,目前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质量亟待提高。许多公务员培训课程要么还停留于相对陈旧的一般宣传解说,要么就是仅仅介绍西方理论,或者是某些“热门”知识或外围知识的拼盘,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究其原因,政府运作的“黑箱”和理论研究的“空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中国的公务员培训要提高质量,必须做到政府与专业科研机构要结成“伙伴关系”,共同研究转型中国条件下的公共管理问题。相应地,要以是否有利于解决真实的社会问题为最终检验标准。这样来认识,可以避免公务员培训的泛化与形式化,也可避免单纯追求高学历的倾向。
也有专家建议,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思路似应更加开放,即必须辅以公务员的淘汰制。一个合理的、适度透明和公开的公务员淘汰制度,才能使公务员感到压力,产生学习的自觉性,变领导让我去培训,为我要利用一切机会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否则,加入到公务员队伍,或者当上某个级别的领导者,只要不犯大错,你进修我也去,你提高我也拉不下,混够年头,就算职务上不去,也可以“享受××级待遇”,但执政能力的提高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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