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回春、气象万千,新的生活实践不断涌现,而人们用来表达感情、交流思想观念的新词汇也不断产生,甚至原来的词义也在“褒”、“贬”和“中性”之间发生变化。“制度秀”一词便是一例。
何谓“制度秀”?词典上没有查到经典的解释,据多数人的理解,基本上指的就是那些多而滥、繁而杂,只供人看而实际上不起作用的所谓“规章制度”。
去年11月11日,《人民日报》“大地漫笔”专栏的一篇文章说到,辽宁人马德,在担任绥化市委书记时,非常“重视”廉政制度建设,在其属地坚持推行“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常委会投票表决制与廉洁用人制度”。有谁知,就是这个把“制度”喊得震天响的马德,竟是建国以来最大卖官案的始作俑者。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受到查处。马德卖官案,对于用于作秀的“制度”,应是一个绝妙的嘲讽。
细细想来,稍加注意,就不难发现,这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比比皆是,无处不有。
譬如安全生产。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真是难以计数,仅2003年,平均每天就有380人因各种事故死于非命,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9!频发的事故,惨重的损失,难道是因为没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致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
对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国家早就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去年10月,自治区抽调专人对我区3055所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清理,但违规收费现象在一些学校仍然严重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为什么年年抓、年年查而总是效果不大,这恐怕不是因为没有“规矩”所造成的吧?
当然,笔者绝不是因为一些人不遵守规矩而否定制度的巨大作用。相反,如果没有这么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绝大多数自觉遵守制度的人作保证,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在我们干部队伍中,视制度为儿戏,置制度于不顾,玩弄“制度秀”的人确实存在。在他们看来,规章制度只不过是约束别人的,或者是制定给人看的,难怪这些年在一些地区或单位,一方面是一个个规章制度不断出台,而另一方面却是问题连连,总跳不出“制度约束权力,权力破坏制度”的怪圈。
由此看来,要解决一些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先要下功夫解决干部队伍中的“制度秀”问题。(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