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有很多群众和个体工商业者向市环保局咨询有关污水排污费征收的问题,以及污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污水超标准排污费三者有什么区别。4月17日,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在此向大家一一解答。
问:什么是污水排污费及污水超标准排污费?
答:污水排污费是指排放水污染物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的排污费。
污水超标准排污费是指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在按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基础上再加一倍计算后的总额为污水超标准排污费。
问:污水排污费及污水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
但所排污水超过国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应缴纳污水超标准排污费。
问:国家对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的征收部门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应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地方环保局)依法征收。
问:征收排污费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答:征收排污费的法定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缴纳不按照规定缴纳,经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强制征收。
其中,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等与排污有关的正常排污变化情况的法定义务。
问:收缴上来的排污费做什么用?
答:排污费的征收、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国库。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污染防治项目等。
以上解答可以归纳为:排污申报登记是排污者的义务;对排污费及超标准排污费的征缴是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但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必须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本报记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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