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考试不过关不能当官,2007年养老保险走进乡村,政府规章、重大事件要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府文件未公开的可以不执行……
昨天,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勾画了今后三年南京行政的新思路。
2007年养老保险进乡村
计划提出了目标,在2007年争取将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私营企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和困难群体的救济扶助和法律援助体系。今后,南京不仅执行《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其配套实施,还将制定和修改《南京市促进就业办法》、《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政府规章。
重大事件进行新闻发布
今后,凡出台政府规章以及发生对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制事件,都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区(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应及时发布重要政务新闻,通报政府有关工作情况以及对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措施等。计划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南京要建民意调查中心
一项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民意。在这份计划中,南京将制定和完善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行政机关内部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要落实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在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实行四个制度,即调查研究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和合法性评价制度,同时为更充分地反映社情民意,南京打算建立“市级民意调查中心”,了解民情和民意。
政府文件没公开不能执行
政府立法也要规范,未依法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执行效力。今后,南京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限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经同级政府或者部门的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并经同级政府的常务会议或者政府部门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普遍发行的报刊上公布。未依法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具备执行效力。
法律考试不过关不能当官
今后当官不再那么容易了。计划给当官的划定了一条硬杠杠: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任用。计划规定,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