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背景资料:亚非会议十项原则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亚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取得的最重要成就,主要体现在《亚非会议最后公报》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中提出的作为有关国家和平相处、友好合作基础的十项原则。
这十项原则是:一、尊重基本人权、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二、尊重一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三、承认一切种族的平等、承认一切大小国家的平等。四、不过问或干涉他国内政。五、尊重每一国家按照联合国宪章单独地或集体地进行自卫的权利。六、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七、不以侵略行为或侵略威胁,或使用武力来侵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八、按照联合国宪章,通过如谈判、调停、仲裁或司法解决等和平手段以及有关方面自己选择的任何其他和平手段来解决一切国际纠纷。九、促进相互的利益和合作。十、尊重正义和国际义务。
亚非会议十项原则,是中国、印度、缅甸总理所倡导的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体现了独立、和平与友好合作的崇高思想,形成了永放光辉的万隆精神。如今,万隆精神对指导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