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采访过两家航空企业。B公司是多年的行业老大,曾长期居垄断地位。A公司属于后起之秀,近年在某些领域已超过了B公司。由于A公司的快速成长,两家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一开始,这种竞争是两家公司各说各的产品好。后来,竞争变成不仅说自己的产品好,而且比对手的产品更好。接着,B公司率先引述有关专家的意见,指出A公司的产品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A公司也不甘示弱,援引另一些专家的意见来回应。其后的演变有些出人意料。B公司没有再说什么,但是不少媒体记者陆续收到大量匿名材料,对A公司的产品进行了全面抨击,且言词激烈。A公司非常气愤,但也很无奈,认为再争下去如同当街打架一般,有失大公司的风范,干脆减少了对外宣传。竞争走到这一步已完全变质,就连原本看热闹的业内小公司也直摇头,认为都是同行,不必如此相残。
步入市场经济时代,竞争激烈在所难免。同行之间你追我赶,原本是件好事,可以互为压力和动力,带来技术创新以及更多更好的产品,促使优胜劣汰。竞争没有错,但采用什么样的竞争手段却需要企业仔细想想。如果是光明正大的竞争,你推出一个好产品,我也加紧研发、降低成本,推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这样的竞争值得提倡。但如果你占得先机,我不服,却不是埋头苦干想着如何赶超,而是想办法攻击诋毁,这就不太可取。
但可惜得很,我们还是常常会看到这类竞争现象:一家企业的产品被消费者投诉,原因还未查明,竞争对手就立刻印制大量传单,专门赶到其专卖店门口发放;这家公司召开客户会,竞争对手获悉消息后立刻搜集其负面信息,雇人到会议场所发放。
其实,这恰恰背离了竞争的真正目的。同处于一个行业中,竞争双方并不一定就是利益截然对立的“冤家”对头,竞争的目的也不应该是你死我活,而是超越对手,你好我更好、你强我更强。超越的办法虽然有许多,但首先应当是强壮自己,而非不择手段消灭对手。你死我活的竞争固然有时候会当真给自己扩大市场,给对手造成负面影响,但大多数情况下,容易引来对手激烈的报复,造成不必要的内耗和磨擦,甚至最后两败俱伤。况且,这种恶性竞争也容易在同行面前失掉尊严,而失去同业的尊重,也是很难赢得市场的尊重的。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8日 第十五版)(稿源:人民日报)(作者:白天亮)(编辑:潇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