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4月18日电(记者吴俊)被称为“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的南海亿元骗贷案18日一审宣判,佛山市南海区私营企业主冯明昌以贷款诈骗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南海区财政局原局长孙伯宽等5名涉案的主要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死缓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冯明昌先后在佛山市南海区设立了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关联企业,均由冯明昌出资、控制,对外统称“华光企业集团”。冯明昌通过弄虚作假,编造经营业绩,使用虚假的财务报表、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物作担保、抵押,大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自1999年以来,冯明昌共诈骗工行南海支行6.32亿元贷款。
为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冯明昌不惜用重金铺路,拉拢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自1994年至2003年年初,共向工行南海支行行贿人民币5508万元。
2003年,审计署首次披露广东南海私营企业主冯明昌涉嫌违法骗贷数亿元,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佛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南海华光系列案28宗,涉案单位3个、涉案人员35人。除上述6名主要被告人外,另15名被告依法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14人尚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