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学明) 记者今日在广外一些社区采访,部分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吐露了公司收入的内幕:电梯广告竟是物业的主要收入之一,由于广告收入弹性较大,多数居民对这部分账目并不清楚。
在丽景、西环、新世纪等小区的电梯里,记者看到各种各样的产品广告,小区居民对此也熟视无睹。这些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告费用是物业公司目前外来的主要收入,这部分收入一部分本来属于业主,应该用于小区建设的,但有的却被物业列入了自身的利润中。其中,小区内的灯箱广告、高层电梯内的广告牌,每年都带来稳定的收入。
“我们小区一般每块广告牌的月租金100元左右,小区有四部电梯能带来三四万元的广告费收入。”在一家小区的电梯里,物业公司的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接着,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三四家物业公司做过,对于这些费用很多业主不是很敏感,公司即便每年公布自己的财务状况,也很少把这方面的收入情况告知业主。另外,有一些额外支出也不能对外公开,广告收入就成了物业的小金库。而记者在这些小区采访时,居民们表示对于小区的广告收入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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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律师说法
今天上午,北京德克律师事务所的于国富律师告诉记者,如果业主觉得物业账目有问题的话,业主可以请相关审计部门来审核,如果是物业公司做了虚假账目,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另外,有关部门应该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部门的运作公开、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特别是弹性比较大的费用,如小区广告收入更应该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