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日报讯
(记者张洲旭) 昨(18)日上午,本报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本报新闻采编人员表示,一定要按照《规定》的要求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切实树立起党报新闻工作者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党报事业得到更大发展。
本报新闻采编人员在学习中深刻认识到,3月22日,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是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闻战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持久地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规定》从政治立场、思想观念、采编作风、工作要求、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诸多方面,对新闻从业人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强调新闻采编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党的纪律,新闻工作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三贴近”的原则,规定了新闻报道的回避制度、稿件署名的实名制、记者站轮岗和任职回避制,以及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两分开,记者证管理等内容,是一项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的重要制度。
本报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规定》的颁布,将党对新闻工作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要求公之于社会,有利于接受公众的监督,把媒体内部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促进新闻队伍和新闻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