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董家声)昨天,读者鄂先生给本报打电话反映,他在大连百年城内一家名为“善一”的咖啡厅用餐时,发现该餐厅提供的小袋装咖啡调糖为过期产品,鄂先生在与该商家交涉后,没得到任何结果。
鄂先生说,当日他与朋友到“善一”咖啡厅用餐,要了咖啡和饮料,喝了一半时,发现已拌入咖啡中的调糖是过期产品,让他十分不快。他向记者出示了当日消费发票和已被他食用的咖啡调糖包装袋,袋上打印的生产日期为2002年12月18日,保质期为18个月。“过期快一年了,还敢让人吃,太过分了。”发现是过期糖,鄂先生马上找“善一”老板理论,得到的荒谬的解释是:过期糖是生产厂家提供的,是他们的问题。此后便走开,不再对等待解决问题的鄂先生作任何解释。鄂先生只好付了全额就餐款。
随后记者来到鄂先生所说“善一”咖啡厅,提出要看看过期的咖啡调糖,意外的是该咖啡厅服务人员十分爽快的把剩下的大概百十来袋糖都拿出来,并让记者全部带走,原来服务人员把记者当成厂家来取货的工作人员,记者看见调糖包装上打印的生产日期与鄂先生提供的一样,均为过期产品。记者询问这些糖用多久了,服务人员回答:大概两个月左右,并表示最近才发现糖有过期问题。记者亮明身份,提出要见经理,服务人员立即表示将不对此事做任何回答,并表示经理不在。
店家是否该赔偿鄂先生的损失?记者为此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消协有关人士表示,店家应该对此负完全责任,至少应退还消费款,把责任推给调糖生产厂家是说不通的。消协还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不成,可向该商家所在区域相关管理单位投诉,仍不能满意,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还不能满意,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而注意保留证据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