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郝劲松,男,33岁,山西忻州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主修刑事诉讼。从去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在打这些官司时,他创造了3个第一,他第一个“因火车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将铁路告上法庭;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第一个举报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他也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4月中旬,记者前往首都采访了他。
到达北京时,已过晚上11时。跟朋友联系住处时,不小心泄露了职业秘密。热心的出租车司机问我到北京采访什么,我告诉他自己是专程前来采访郝劲松的,司机显得很兴奋,用特有的北京腔问:“郝劲松,就是多次状告中国铁路和北京地铁的那个吧?我特佩服那伙计!”听说郝劲松是地地道道的山西人后,这位的哥由衷地说了一句:“山西人了不起!”我心中突然涌起一种自豪感,为郝劲松是山西人,也为自己是郝劲松的老乡。
天安门前激情飞扬
按照预先约定,我们次日中午在北京建国门附近的鸭王饭店见面。中等个、小平头、夹克上衣、休闲裤、半新的皮鞋,一副典型的学生模样,当郝劲松微笑着走过来的时候,我隐约对他的形象感到失望,心目中,他应该是高大英俊的。但就在与他握手的刹那,我感受到了一种北方汉子固有的坚定和力量。采访地点是郝劲松自己定的,采访就从他为什么选择这里开始。
记者:北京这么大,你所在的中国政法大学和我暂住的十里河距离鸭王饭店都不是太近,你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见面?
郝劲松:首先,鸭王饭店主打食品是烤鸭,而北京烤鸭举世闻名,不是有种说法吗,到北京不吃烤鸭不算来过北京,用北京名产来招待山西来的朋友,一直是我的一个心愿。
其次,我从来不邀请媒体朋友去我们学校,因为我与中国铁路以及北京地铁打官司,我只代表我自己,我不代表我的学校,也不代表我的同学。这也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鸭王饭店距离天安门广场很近。我虽然身居北京,但由于忙于学业,平时很少出去闲逛。但我对天安门有一种特殊的感情,站在天安门城楼前,用心去体会她的庄严和肃穆,你就会产生一种为祖国贡献青春甚至生命的激情。所以,适当的时间,我会去天安门前转一圈。
记者:这种冲动源于什么时候?从小?首次来京?还是到北京工作之后?
郝劲松:长大以后吧。我的成长经历和咱们山西的一般青年没有什么两样,按部就班地在家乡读完小学、中学,1990年考上大学,毕业后在一家金融单位工作,2001年跳槽到北京。2004年考上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主修刑事诉讼。
记者:金融在当今社会来讲,也算一个热门专业,你为什么要放弃金融而选择法律呢?
郝劲松:原因很简单,就是想通过我的努力,让更多的人拥有法治的思维和观念。根据宪法规定:任何党派、团体及组织、个人包括政府和军队都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未来的中国什么最大,肯定是法律最大,只有法律最大,一个国家才可以真正称得上是法治国家。而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有一些人站出来,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公益诉讼乐此不疲
郝劲松从2002年开始,就向铁路索要发票,但多次索讨,都没有结果。他意识到铁道部及其下属的全国各铁路客运单位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于是在2004年5月18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递交了举报材料。但在法定期限内,国家税务总局没给予回复!2004年8月8日,郝劲松以国家税务总局不作为为由,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一发而不可收:
2004年8月16日,状告北京地铁收费厕所不给发票;
2004年10月13日,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餐车不开发票;
2004年11月初,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退票不给发票;
2004年12月底,状告地铁复八线花费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设计厕所,属设计缺陷;
2004年12月底,状告太原铁路分局和石家庄铁路分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
2005年2月,第三次状告北京铁路局火车售货不给发票。
但直至目前,这7起官司,只有北京地铁收费厕所不给发票一案胜诉。
记者: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方法有很多种,为什么你单单采用公益诉讼这种方式呢?
郝劲松:因为公益诉讼一方面可以促进国家税收,税收是国家的命脉,点点滴滴的小额税收积累起来,可以解决国民生活中的许多大事;另一方面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索要发票,可以提高维权意识。
记者:打了7次官司,仅有一次胜诉,有没有失败感?
郝劲松:没有,反而觉得自己胜利了。我状告铁路餐车、火车售货不给发票,虽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败诉了,但是从今年3月起,铁道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列车上必须配备发票,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比我本身的胜诉影响深刻得多。再有,现在北京地铁厕所,小额发票随手可拿,这更是一种胜利。
记者:诉讼是你打破不合理现象惟一的方式吗?
郝劲松:不是。我常常寻找各种机会、各种场合表达自己的观点。
不过,我发现,起诉是公民发出声音的最有效途径。
称我“刁民”我很反感
现在,随便哪个网站,只要一键入“郝劲松”的名字,就会出来一连串有关他的信息,郝劲松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名人”。人出名了,各种声音也纷至沓来,褒贬不一。
记者:有人说,郝劲松是利用犄角旮旯的逃税问题来“炒作”自己,还有人说郝劲松其实就是个“刁民”,你怎样看待这种说法?
郝劲松:说我炒作是因为站出来的人太少了,如果有1000个人站出来打官司,肯定没有人说郝劲松是炒作自己了。话又反过来说,我没必要炒作自己,从去年跟一些垄断部门打官司以来,我接到好多地方的来信或者电话,要我帮他们打官司,也有人劝我说,毕业后当律师吧,凭你现在的知名度,一定可以赚不少钱,但我的理想不是当律师,不是去赚钱,而是去高校当老师,去普及法律知识。
关于“刁民”的说法,说老实话,我不喜欢甚至是非常反感“刁民”这个词。什么是“刁民”,就是过去封建社会的一些不听从政府政令的人才是“刁民”。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大家都生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什么是“刁民”?谁又能够称别人是“刁民”?
记者:对于你的这些诉讼行为,许多部门和单位可能非常反感,甚至说你是故意找茬,你不觉得吗?
郝劲松:是这样的。他们认为我是在故意找茬,故意挑衅。但是,我却认为,我是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本就不是什么找茬。这些部门有茬找,本身就说明他们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自古以来,老百姓对打官司都有一种躲避心理,能不打则不打,你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郝劲松:这也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种陋习,封建社会官场腐败,有了“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的说法。
记者:现代人倒不一定这样想,但都觉得打官司费时费劲,特别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不合理现象,大家都认为不值得去理会,既费时间又得请律师,得不偿失,所以就选择逆来顺受。
郝劲松:我个人认为,对不合理的现象沉默就是犯罪。
打官司实际上很简单,只要写清楚原告被告,写清楚事情过程就可以了,就只等着法院开庭了。自己也可以上法庭辩护,而且,行政诉讼费才80元钱,一般人都是可以承受的。别以为这样做没有意义,只要你的诉状属实,符合法律要求,对方就是有再大的实力,你也可以把他们拉到被告席上!
记者:有人称你为“王海第二”,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郝劲松:我认为我们俩根本没有可比性,大家都可以看出,王海是从经济利益出发,而我打的全是公益诉讼,诉讼费都得自己贴。
记者:你被评为“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与你一同入围的是李金华、潘岳、郎咸平等人,感到兴奋吗?
郝劲松:谈不上兴奋,但至少得到了安慰。在这10个人当中,我是惟一的学生,一个学生能与一些“重量级人物”一同登上“受尊崇人物”宝座,至少说明我的努力得到了很多人的肯定和支持。
记者:你的努力和成果大家都看见了,但挫折和困难也可想而知,有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力量太单薄了?
郝劲松:我目前最推崇的一句话是:“通过个案,打倒一个,解放一片。”怎么理解呢,就是通过一些个体案例,来打倒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对企业来讲,人民就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为人民服务,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政府职能机构来讲,人民就是纳税人,纳税人就是衣食父母,为人民服务是其法定的职责,不管你是什么国家部委,或者什么国家大企业,如果不能为人民更好的服务,甚至侵犯公民的利益,对不起,上法庭去说。到法庭上跟人民解释,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挥舞法律这把斧头,要有这样一种捍卫权利的意识,这样中国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
结账时,饭店服务员走过来彬彬有礼地问是否要发票,“当然要。”郝劲松说,口气毋庸置疑。我问他:“你现在消费所有的东西都要发票吗?”“当然不是,我只是在自己认为的强势商家面前,才去要,像一些连锁的快餐店、大商场。如果是天桥上卖鞋垫的下岗女工,你忍心向她们要发票吗?”我默认。
临告别时,郝劲松告诉我,“我对家乡的报纸,有一种天然的亲切,让我们加强合作,联手改变不合理的现象,改一个,是一个。”话还没说完,他的手机响了。对方是北京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表示要对他举报的地铁违规收费做一个答复。郝劲松要求对方书面答复,理由是手机无法核实对方的身份,当对方表示为难,认为还没有对于这种问题做书面答复的先例时,郝劲松说:“那就从我做起。”口气义正词严。
告别后,郝劲松向天安门方向走去,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人流中。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一个网站评价他的话:“郝劲松平凡又并不平凡,孤单又并不孤单。”
本报记者杨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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