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不满负心郎对自己和儿子的伤害,北京女记者王丽(化名)将其告上法庭(详见本报2月25日报道)。昨日下午5时,王丽走下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台阶,痛苦地说:“我无法想象、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一个小时前,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王丽的诉讼请求。此前,她向法院提起诉讼:终身取消她孩子的爸爸何胜(化名)对儿子的探视权,因为这个已有妻女的湖南某乳制品企业经理对这个私生子“没有尽过一点点责任”,她同时索赔1分钱抚养费。
为什么要中止何胜的探视权?王丽解释说:“‘私生子’‘未婚母亲’像一个无处不在的阴影,笼罩、控制、影响着孩子和我的生活。中止他的探视权,是为了避免他恶意出现在孩子已经非常宁静有序的生活中,确保孩子有一个健康、恒定的生活环境和成长轨迹。我也要重新开始。”
闭庭后,王丽向记者转述了法官判她败诉的理由:“法庭说索赔一分钱无法为孩子提供保障,还说对方根本没有怎么看过孩子,不可能构成恶意伤害。他不负责,难道还不让我们母子安静吗?我实在无法理解……”
两次开庭,何胜都没有出庭,而是由其弟弟代理。据记者了解,被告在法庭上对原告的请求并没有不同意见。
昨日傍晚,记者电话联系了何胜,他表示已经知道结果,但暂时不愿多加评论。晚上7时,王丽踏上回北京的火车:“我坚决要上诉。”至今为止,她的每一次长沙之行,都在伤心失落中结束。记者 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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