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我从韩国乘东航班机回国,取行李时发现托运的拉杆箱破损,心里很不是滋味。特别是当我向有关方面询问索赔事宜时,得到的第一句话就是“必须提供法律依据”。不知行李损坏索赔究竟有些什么规定,消费者该怎样维权?读者张闻
【记者回复】
记者从航空公司了解到,旅客发现行李丢失和损坏时,必须立即向现场主管部门反映,并保存好行李托运单、机票、登机牌等,以备索赔。
行李赔偿基本规定
东航行李赔偿的基本规定是:国内运输的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国际运输行李赔偿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国内运输每公斤低于50元人民币、国际运输每公斤低于20美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
贵重物品不宜托运
同时,东航在行李运输规定中又明文规定: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和损坏不承担责任。
特赔需办“价值声明”
此外,当旅客托运的行李价值超过每公斤人民币50元(国内运输)、20美元(国际运输)的最高赔偿金时,必须在托运时办理“价值声明”,并支付附加费。如果运输途中承运方造成损失,就按旅客的声明价值赔偿。每位旅客的价值声明最高限额人民币8000元,不得超过行李的实际价值。
旅客在行李托运时如果了解上述规定,即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高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