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送到指定处维修,维修路费是否该由消费者出呢?4月18日,家住和平区的王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商品不是实行‘三包’服务吗,可商家对在维修商品时所花费的路费为什么要顾客支付呢?”
据王先生介绍,今年年初,他在一家正规手机专营店里购买了一部手机,购买时手续齐全,并享受7天内包退、1个月内包换、1年内包修的“三包”服务。但数月后,手机出现质量问题,王先生将手机拿到购机时的手机店进行维修。一周后,手机店通知王先生,手机已经修好,可以取回。可是王先生取回手机后,却被手机店告之要支付20元的路费。理由是由于技术有限,王先生的手机故障在该店无法维修,需送到摩托罗拉专营店维修,期间花费路费是20元。
王先生对此很困惑,消费者既然享受“三包”和其它一些服务承诺,为何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还要消费者自己支付维修的路费呢?如果商品是国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国内技术水平有限的情况下,消费者岂不是要支付商品到国外维修的巨额路费?
针对此事,沈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按常规来讲,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到异地维修的路费应由商家支付,但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维修路费究竟是商家还是由消费者支付。一般,都是由商家和消费者进行协商。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吴文来律师解释,商品在正常保修期内维修,维修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需更换材料的材料费,这部分费用应由消费者支付;另一部分是维修的工时费,包括路费,这部分费用理应由商家承担。但因为此类问题在法律上还无明确规定,一般都是由商家和消费者进行协商,由谁支付维修的路费。如出现李先生提出的维修路费高昂、甚至超过商品本身价值的问题,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本报记者田茹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