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深夜11点多,南京中院4名执行法官来到乌鲁木齐,他们所要面对的是当地几家颇有势力的“老赖”公司,这几家公司在全国各地欠下大笔债务就是不还,此前他们与南京几家外资、金融、国有单位在贸易往来中欠债总额达7000万元,同样是拖着不还。4月1日一早,法官们首先来到新疆某房地产公司,还未进门,“知根悉底”的公司员工即以董事长外出为由将法官拦在了门外,经过长时间做工作,法官们才进入董事长办公室,通过电话联系,3个多小时后,该公司董事长出现在法官们面前。他一进门就大倒苦水,说单位实在没钱,许多外债要不回来,员工们工资都好长时间没发了。对此,法官一一进行驳斥:公司多套住房已经卖出,并且在北京新投资了公司,有6000万资产,但这位董事长还是态度强硬地表示不履行法律文书中的义务。
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法官决定对其公司财务室等办公场所进行依法查封,但遭到该公司一些相关人员的暴力抵抗。一位身份不明的人抢走了封条,当众撕毁,公司领导也拒绝在搜查令上签字,还有一人抢走了搜查令。一些围观的公司相关人员群起而上,对执行法官恶言恶语进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几位执行法官凭着凛然正气,对这些人晓以利害,最后,终于逼得公司董事长再次出面与法官商谈。
经过几番较量,该公司董事长被南京法官对申请执行人高度负责、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所感动,最终他同意分三期支付申请执行人85万元。最后,这位董事长还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通迅员 徐高纯 喻其平 本报记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