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6·6”暴力越狱案追踪
曾轰动全国、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阆中“6·6”暴力袭警越狱案已于15日由南充市中级法院在阆中市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志平犯暴动越狱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00元;张丹犯暴动越狱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元;曾珠犯暴动越狱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范波犯暴动越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与此同时,在此案中窝藏和包庇李志平、曾珠等人的4名当事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据查,胡学平、文显江、吴映兰、邓元明明知李志平、曾珠是越狱在逃犯,还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并作假证。15日,南充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胡学平犯窝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文显江、吴映兰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邓元明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高洪毅赵叶)
案情回放
2004年5月中旬,因涉嫌抢劫犯罪被羁押在阆中市第二看守所十舍的被告人张丹认为自己可能被判重刑,便产生逃跑的想法,并告知同舍的范波、李志平等人,此后,张丹、李志平、曾珠、范波4人开始密谋逃跑事宜。6月6日,4人打伤值班狱警后越狱。同年6月9日,李志平、张丹在南充市顺庆区被抓获,9月7日,范波在浙江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