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 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回扣流程:医生给病人开处方→药房统方提供数据→医药公司核对数据→药品经销商算回扣→医药代表发放回扣
去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在郫县查处了该县人民医院外二科多名医务人员通过开处方收取药品经销商回扣的受贿窝案,其中立案7件7人,占该科人员的87%,涉案金额20多万元。至昨(19)日,这7起案件均经开庭审理后被法院判定有罪。
检方发现,过去成都市查处的医疗行业中受贿案涉案的主要集中在院长、药剂科长、设备和后勤、财务等科室负责人,而这次检察院查处的受贿窝案却全部是医生。
索要回扣医生集体讨价还价
成都市检察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一般行受贿犯罪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通常是“一对一”“单对单”,而检察院查处的这批医生受贿案,却几乎是在半公开状态下进行的,说“半公开”,是因为这种方式对患者是隐蔽的,而在医院内部则是公开的:这些医生与医药代表是在集体讨价还价中定下回扣的比例,药品经销商所聘用的医药代表更是在医院上班时间和在医生办公室,当着众多医生和护士的面发放回扣款,一点也不避讳,完全是一方“大张旗鼓”地行,另一方“泰然处之”地受。虽然每一次的金额小,但却长达三四年之久,并由此建立了一整套固定的收受回扣作业流程:医生开处方———药房统方提供数据———医药代表将数据交公司核对———药品经销公司定期按数据计算回扣———医药代表给开处方的医生发放回扣。
虚高定价高回扣成生财手段
药品公开招标的目的本是为了制止药价虚高,遏制医院个人权力集中,但实际上药品公开招标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招标后药品仍然存在非常突出的虚高定价。在查处这批案件中,检察院发现,有一种药名为“典沙”的药品,每支出厂价13元,招标中标价每支33元,每支有高达20元的利润,利润达200%,此案中“典沙”药商给医生的处方回扣费是每支8—10元,另外给科主任1元/支,药房统方费1元/支,扣除这些回扣支出,医药代表仍有每支8一10元的利润。
再如其他药品给医生的回扣分别是:洛美沙星10元/支,来切利10元/支(此种药,医药代表的利润30元/支,高达400%)、脑素10元/支等。
涉案医生都认为收取药品回扣是他们付出的技术或劳务所得,且“从众”思想普遍,觉得“你拿我拿大家都拿”,把开处方拿回扣作为生财的手段。医务人员通过处方收取药商回扣几乎成了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且没有一例曾经受到过医院和有关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理。
检方支招控制药品中间利润
如何才能遏制当前医疗系统腐败检察机关提出以下建议:
控制药品中标利润,完善药品招标制度,从源头遏制腐败。建议药品招投标委员会、物价部门、卫生部门在确定标价时,将药品的中间环节利润控制在20%、30%或更合理的范围内,使药商没有更多的利润去行贿。
加大监督力度,填补监督空白。建议建立“医疗系统行、受贿不良记录数据库”(包括招标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对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者列入“黑名单,永不录用并予以通报或在医疗系统进行公布。对送回扣的药品经销单位,取消其在各医疗机构经营权,不得参与国家药品招投标。同时,严格控制医生的处方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进行抽查分析,采取措施不允许医药代表到医院进行促销。彭祖君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