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听证会已经在这个月的13日举行过了,有关这一工程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公布,关心这一时间的公众还必须再耐心地等待下去。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可能是包括圆明园在内的许多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为了每年“节流”150万立方米的水而投入3000万元铺设湖底防渗膜的工程,居然没有经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而这样的一个工程,如果不是因为一位“旅游者”的偶然发现,恐怕这一已经施工了两年多的工程也就悄无声息地完成了。
所以我们就很为圆明园感到庆幸,庆幸这座历史上遭受了诸多灾难的皇家园林这一次可以引起社会上那么多人的关注———尽管因为防渗工程而对圆明园的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程度严重到什么程度目前尚难给出定论,但毕竟这种肯定会对这一历经沧桑的皇家园林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是暂时地停止了。
但庆幸之余,我们还是有一些问题搞不明白,比如说一个投资3000万元、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里进行的号称是“环境整治”的工程,相关的责任人居然不知道这样的工程还需要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比如说圆明园整出这么一个动静不小的工程,有关的环保部门居然事先不知道?再比如说,依据《文物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修复”项目,还是防渗漏工程,都必须经过文物部门会签,方可立项。然而,事实证明,这些程序往往有意无意地被省略了。
问题出在哪里?这是个极容易回答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说容易,无非是有关人员环保意识不强、有关部门监督不力等等;说不容易,围绕圆明园防渗工程所牵涉到的其他方方面面问题,恐怕就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得明
白的了。
事情发展到今天,圆明园防渗工程最终的结局如何以及有关人士会为之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可能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相关的整改措施也会随之出台,关注这一事件的人们也期望这些措施会对圆明园在此次工程中遭到破坏的环境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
但是,这样的亡羊补牢能起多大的作用?
类似圆明园防渗工程这样漠视环境保护的工程还有多少?远的不说,国家环保总局曾经在今年的1月18日宣布停止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0个违法开工项目。而这些项目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有的工程甚至已经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国家环保总局当时的这一举动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多家媒体都用了“环保风暴”这样的字眼来形容这一举措。
但是风暴过后,漠视环境保护的事件还在发生。这一次也一样,只不过因为圆明园的特殊意义,才使得这一事件更为引人注目。所以前两天有媒体说,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的意义所在可能更多的是在它的标本意义。这话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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