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做出决定———学习排爆英雄于尚清
本报讯 省委日前做出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学习于尚清同志的热潮。
于尚清同志,男,中共党员,1976年参军,1999年转业到公安机关,现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治安大队正科级侦查员,负责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2003年9月1日,齐齐哈尔市萨拉伯尔酒店发现了数枚被安装在煤气管线上的定时和遥控爆炸装置,于尚清同志主动请命进行排爆,他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先后安全拆除了10处爆炸装置。9月2日,在处置最后一枚爆炸物时,炸弹突然爆炸,他当场身负重伤,后经抢救虽脱离危险,却留下了终身残疾。
于尚清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党的事业。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多次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0余次受到集团军和地方党委的各种奖励,被沈阳军区授予“卫国戍边银质奖章”。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排爆除险,仅近3年来就收缴、销毁日伪时期遗留的手雷、炮弹、毒气弹等2000余枚,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卫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于尚清同志在危急时刻英勇无畏、不怕牺牲,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作中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以自身模范行动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在生活中牢记入党誓言,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做了大量好事、善事;在负伤致残后,一如既往,淡泊名利,拖着伤残的身体,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向于尚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政治意识;学习他忠于党,忠于人民,不畏艰险,在危难关头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学习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钻研业务的敬业精神;学习他艰苦朴素,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坦荡襟怀;学习他心系百姓,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学习于尚清同志的热潮,以于尚清同志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负重奋进,为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