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岩记者孙健)昨天上午9时,西岗区法院能容纳200人的大法庭里座无虚席,该院负责人向来自全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及在该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等,郑重公布了为“执行难”问题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从现在开始,西岗区法院设立的“执行110”24小时热线正式开通,定时向社会公布欠债不还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者的名单,并向他们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市民可根据名单监督这些人的外出躲债行为、消费情况、财产线索等,并拨打举报电话:82475312、82475383,经查实可获法院给予的最高5万元的奖励。
法庭上,西岗区法院执行人员当场宣布首批30位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并让他们签字接受“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中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乘坐飞机、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二、不得在高消费场所消费;三、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及租赁写字楼办公;四、不得购建、装修房屋;五、不得外出旅游、度假;六、不得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七、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八、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用标准,超出部分均属被执行财产范围。
被执行人为其他组织的,必须遵守:一、不得抵押、处分其单位财产或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二、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办公用品及租赁写字楼办公;三、不得购建、装修房屋;四、不得对外投资;五、其单位年度不得分配红利;六、其单位财务状况须每月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七、主要负责人不得公费在高消费场所消费;八、主要负责人不得公费乘坐飞机、使用轿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高档通讯工具。
被执行人如有违反规定的,西岗区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和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和被执行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