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智障女孩进入青春期,月经来潮,福利院为了管理方便,竟然与医院合谋,干脆将这两名女孩的子宫一切了之。医生甚至还大言不惭地说,子宫对她们来讲也没有用处。令人更可怕的是,这还不是个案,这“在很多医院都发生过”。
有关医院的领导、医生不但表示此种事情早已有之,还坚持认为他们“在做一项公益事业”。
这让我想起了去年九月份发生的一个案例,一个智障男士将一名智障女孩强奸了,最后被判了两年刑。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有爱心的人也把目关投向了这个特殊群体的情感要求。智障人士首先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当然也有性冲动。如果按照福利院和医院的逻辑,为了管理方便,从根本上断绝智障男士的“犯罪冲动”,那岂不是得把所有智障男士的命根子都给切除?
院方称子宫对智障女孩没有用处,他们的潜在意思是智障女孩没有生育权。这种说法不但有歧视的成份在里面,而且是一种粗暴的结论。我国婚姻法对于智障人士的婚姻并没有限制。国家虽然倡导优生优育,智障者生育需要慎重考虑,但并没有完全剥夺智障者的生育权。从医学对智障者的研究来看,智障者多数都是因为“产前创伤及产后感染造成的”。除个别疾病之外大多数并没有遗传性。
而在现实生活当中,事实上许多智障人士也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并且过上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其中,能够找到伴侣的,绝大部分也为女性。这些智障女性的伴侣多为正常男性,他们也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如果查明了智障不具有遗传性,而且经济生活条件也允许,他们就有权生育。而现在福利院作为监护人,却以管理方便为借口,把这些弱势女孩后半生幸福的可能性通通毁掉,这不是对女孩应有权利的损害,又是什么?
有关性教育的话题,这几年来甚嚣尘上。许多专家对中学、甚至大学生性知识的缺乏感到“非常焦虑”。正常人获取性知识的渠道在资讯发达的今天可以说多如牛毛,网络、杂志、报纸,再加上学校完善的课程,应有尽有。真正需要专门辅导的恰恰是那些智障人士,他们比正常人更需要性教育,而且他们要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获得相关知识。可是,在中国大陆,这方面却是一个巨大的空白。事实上,一些针对发育中智障少女处理个人生理卫生的课程,成功率非常高。虽然过程需要耐心,也着实要花一些时间,但作为监护人,不管是福利院,还是他们的父亲母亲,都理应负有这个法律责任。
然而,江苏南通市的这个福利院,为了省去麻烦,所做的不是认真教育智障女孩如何应对问题,而是毫不犹豫地拿起了手术刀。是的,这多么利索,多么方便快捷。可是,白晃晃的手术刀一旦落下,不但切除了女孩的子宫,切除了女孩未来幸福的可能性,也把某些人的良心一并切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