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市场力量得到充分发挥,但市场失衡和市场缺陷未能得到很好的纠正,经济社会发展的治理和协调成为深圳目前的主要问题。因此,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我市当前改革创新的重中之重。市场经济体制仍要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也必须进行改革,但这些都是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
加快六大体制的改革创新
具体来说,当前应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科学民主的决策体制、规划管理体制、市与区的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和人口管理体制等六大体制的改革创新。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职能两方面。行政组织改革主要是组织机构和公务员体系的改革。要建立符合国情的决策、执行、监督适当分离又相互协调的高效能行政管理体制,重点是决策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公务员制度,推行公务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要坚决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作用以及对经济行为的过多干预,更好发挥市场的配置功能和调节作用,增加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监管职能。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降低管理重心。
如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体制?我认为,一是成立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一些经济社会重大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对决策没有否决权但有复议建议权。委员会成员可由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法律专家、金融家、企业家等组成,由市政府委任。二是建立各种类型的咨询机构,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对政府的各种决策都可提出咨询意见,或由政府委托对某些问题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三是建立制度性的市民听证会,凡在重大决策前,都应就关系到市民利益的问题实行听证,让普通市民直接参与到重大决策过程中。
在规划管理体制方面,目前各部门制订的规划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如何使规划形成完整的体系和有效的机制,发挥规划的最高效能,尚需我们改革创新。在组织协调上,应重新调整市规划委员会的组成和功能,充分发挥其统筹全市发展和建设规划的作用;在规划的分工上,应明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全市的总规划和最高规划,其它规划如产业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规划和环保规划必须根据该规划来制订。
改革市、区管理体制,应进一步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相应调整市区两级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责。总体思路是:适时调整市、区行政管理职能,将过去由区政府行使的部分经济决策和经济发展规划、调控和管理职能,上移到市政府。区以下的行政机构将更多地进行社会管理。通过调整,建立市、区两级政府分工科学合理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我认为可将事业单位分成行政执法权型、社会公益型、经营型三大类,将具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在剥离了非行政职能后,改为行政机构。将一些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改为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的非盈利机构或福利组织。将一些已企业化管理或可以市场化运作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在未来5年内最终取消事业单位体制。
人口管理体制方面,应从人口的信息化管理和户籍管理两方面着手,实行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建立深圳的人口社会安全管理系统,为每一个居民建立一个信息库。户籍管理改革,应通过居住证实现对人口的登记管理,并与人口的信息化管理兼容。
三种方式推进改革创新
一是制度创新。深圳的改革走到今天,面临的已不是一般化的、孤立的、浅层次的问题,而是体制机制性的、系统性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定要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体制机制上的制度性障碍。
其次是增量和存量一起改革。过去的改革,通常是绕开存量的问题,对增量进行改革,用增量的改革以及形成的新的体制去消化存量的问题。但改革到今天,一些存量问题变成了发展的症结,已无法绕过,如“城中村”和违建问题。因此,下一步的改革创新一定要增量和存量一并进行。
三是立法创新。一方面,现有的部分法律法规由于立法时的认识问题或者发展阶段的不同,存在一些不合理或不利于发展甚至是阻碍发展的内容,需要通过修改和调整,为进一步改革创造条件和空间。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改革走样和回潮,任何改革成果都需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和巩固。因此,应全面梳理现有的法律法规,同时制订与改革创新相配套的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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