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前晚,湘潭县第一中学校园内发生了一起雷击学生致死的意外事故。该校高二学生朱磊遭突如其来的雷电击中后当场意外身亡。
经法医鉴定,竟是该学生身上随身携带的手机引来杀身之祸。
4月22日17时40分许,天空电闪雷鸣。刚下完课不久的高二239班寄宿学生朱磊在校园内行走,被一个突如其来的雷电击中后当场死亡。当时校园内还有不少同学都在场见证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
据后来进行尸检的湘潭县中医院医生和办案民警介绍,朱磊当时身上携带的手机,就放在长裤左边的口袋里;而他遭雷击的位置恰好是手机部位。朱磊死亡后,他左大腿部位出现了一个10厘米×4厘米大小的烧伤伤口,其大小也恰与手机大小一样;雷电接触皮肤烧伤痕迹明显可见。
该校校长彭奋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湘潭县一中作为一所湖南省示范性高中,一直在学生安全、消防等方面十分注意。这次发生这起意外学生死亡事故,说明学生在避雷、防火等措施上还有待加强。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表示,因天灾人祸导致在校学生遭雷击身亡,法律上并没有相关依据要求学校承担赔偿义务,但学校可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经济补偿。
气象专家认为,当时学生朱磊并没有使用手机,却遭受雷击,也纯属偶然。不过,专家还是提醒广大读者,雷雨交加时不要在室外活动,尤其是不要在地势较高的地方逗留;不应携带手机,更不能在户外拨打,以防不测。(刘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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