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左右,郑先生和女友逛延安路,路过凤起路人行天桥,看到拐角处放着一个很高的纸箱,上面铺了一块木板,摆着十来个塑料相机,旁边挂一个“照相机35”的纸牌。
看“价钱”蛮便宜,郑先生上前,刚拿起边上一只相机,只听“啪”的一声,下面的那只相机掉在地上,散架了。
30多岁的男摊主立马叫开了:你把东西弄坏了,要赔300块钱,一分钱也不能少!“是我弄坏的么?”郑先生暗自盘算:两只相机是叠牢放的,上面那只又新又亮,下面这只又灰又旧,刚一碰地,外壳就摔碎了,显然,它本来就是一只破相机,硬拼拢起来,靠上面相机压住的——自己明摆着被人下套了。“这个相机本来就是坏的,不能要我赔。”郑先生据理力争,对面迎上来两个男人,“你想干吗?想闹事是不是?”
3个大男人虎视眈眈,把郑先生团团围住,其中一人还作势拿出手机,对着电话那头叫:“大头,你马上过来一下。”
郑先生心里发毛,口气软下来,“那相机也不要300块钱,牌子上不是写着35块钱吗?”“谁跟你说卖35块钱,那个是型号,不是价格!”摊主冲他喊,一脸鄙夷。
见得罪不起,女友出面打圆场,劝郑先生赔钱算了。
莫名其妙挨宰赔钱,郑先生越想越不舒服,事后打进85100000一吐为快,“我这300块钱,全当花钱买教训了,希望别人不要再吃这种哑巴亏了。”
(记者殷志艳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