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人民陪审员和外国的陪审团成员是一回事吗
“人民陪审员?就是外国影片中的陪审团成员吗?”在省直某部门工作的黄先生这样问。
而有着黄先生这样疑问的人并不在少数。当记者提到人民陪审员时,不少人都会联想到在西方电影里看到的场景:律师对着法庭上的一些人滔滔不绝,力图证明什么,这些人说被告有罪,法官就去量刑。如果这些人说被告无罪,法官就把嫌疑人当庭释放。这些具有认定被告有罪或者无罪权力的人,就是陪审团成员。
“英美国家把‘审’和‘判’的权力分开了,‘陪审团’负责‘审’,案件审理中事实部分的认定由‘陪审团’说了算,法官无权参与。法官负责法律的应用,也就是‘判’,量刑权属于法官,陪审团不能参与。但在德国和日本,审和判的权力没有分开,陪审员既负责事实认定,又负责法律应用。我国的陪审制度和德国日本相似,与英美的陪审团有着相当大的区别。”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解释说。
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将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之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组成合议庭时,合议庭中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1/3。审判长只是一个庭审的召集人,并不是一个职务。投票时,法官、审判长、陪审员都是一人一票。意见有分歧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我国的人民陪审员权利、在庭审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实际上和法官、审判长完全相同。
问题二:人民陪审员需要精通法律知识吗
“你懂法律条文吗?”记者问即将担任黄骅市城关法庭人民陪审员的沈复元。
“不太懂,做过几年‘司法联络员’,帮助法庭执行过案子,现在成了人民陪审员,就抓紧学习法律呗。”他说。
“人民陪审员不太懂法律,这有利于司法公正吗?”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这样问。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景汉朝的回答出乎提问者的意料,他说:“人民陪审员不需要太懂法律,法律知识太多的人是不能当人民陪审员的。”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有关规定,人大常委会成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景汉朝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本意是挑选社会各界不具备法律知识的普通群众来参加庭审,排除那些法律知识较多的人。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人民陪审员从普通人的视角,以社会道德标准对案件进行评价,让法官依法做出判断时能听到普通百姓的声音,避免法律人士由于职业限制对案件的认识产生偏差和专断,从而使司法更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结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司法公正。
河北政法学院教授任万兴认为,努力做到司法公正,一方面需要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这样的法官必须离社会生活有一定的距离,从而避免各种私情的干扰,做到独立和公正。另一方面,判决必须符合人情世故,必须得到社会上大多数普通民众的认可,这又要求审判者必须有普通人的生活经历。这对矛盾就是靠职业化的法官和最普通的群众组成的人民陪审员互相配合来解决的。国外的陪审员、陪审团也都排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
问题三:人民陪审员是法官助手还是监督者
“将来做人民陪审员,你知道在法庭上能做什么吗?”记者问即将担任黄骅市城关法庭陪审员的沈复元。
“我觉得应该是法官的助手吧,协助法官做好工作。”沈复元说。
他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不如法官多,审判经验也不能和法官相比,到法庭上就是去协助法官做好工作的。
即将成为黄骅市法院陪审员的刘树英的看法则和沈复元不同,他认为将来的工作主要是监督法官,保证司法公正。57岁的刘树英是黄骅市人大代表,还是法院的监督员。他对人民陪审员的理解来源于过去的工作经验。他甚至认为,过去作为人大代表对法院的监督是组织安排,做了人民陪审员之后,法院的案子,他想监督哪个就去监督哪个,权力比过去相比大多了。
但省法院有关人士指出,他们两个都还没有参加岗前培训,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理解都是错误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规定,人民陪审员既不是法官的助手,也不是法官的监督者,而是一个和法官具有同等审判权的、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也不能想陪审哪个案件就陪审哪个案件。《决定》规定,只有一审案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其一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其二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
当一个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时,法院将从人民陪审员库随机抽取人员参加,没有抽到的人也是不能参加庭审的。
问题四:人民陪审员是一个职业吗
“我到基层法院走了走,发现人民陪审员的报名自荐非常踊跃,
一些人理解成法院在招人,把陪审员当成一个职业了。”省高级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景汉朝说,人民陪审员不是一个职业,具有下列条件的公民都可以自荐:1、拥护国家宪法。2、年满23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基层法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名额数在法官半数以上,总数之内。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进行选任公示、单位推荐或自荐、资格审查、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之后还要进行公告、岗前培训等,然后名单就被列入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库中,等待法院抽取。
被法庭抽取到的人民陪审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审判活动。
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法院给予补助。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由于一个法院、法庭的人民陪审员数在法官半数以上,每次需要陪审员参与审判时随机抽取,每个人民陪审员被抽取到的机会不会很多。不参加审判活动时,法院不给任何补助,所以人民陪审员不可能作为一个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