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靖 通讯员高志海)人民陪审员“五一”后将正式上岗。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二中院及一些区县法院分别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跟外国电影中看到的西方陪审团有区别吗?”昨天,在位于城乡贸易中心广场的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点,一位老先生问咨询法官。“不一样,西方的陪审团只对事实问题进行独立判断,没有裁量权,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都有决定权,与法官共同裁决。”
“普通群众能当人民陪审员吗?”、“陪审员都能审哪些案件?”许多群众询问了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问题,法官都当场一一解答。
市一中院副院长肖龙告诉记者,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作为非职业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是弘扬司法民主,二是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可以用自己的社会经验、道德良知来弥补法官在了解社会方面的不足,是有利于案件裁判公正的。
据悉,本月23日,本市1342名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上岗资格考试。最高人民法院将为考试合格的人民陪审员颁发合格证书。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这次考试合格者将是首批上任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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