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口岸市场本是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直属的国有企业,2004年6月,该市场被租赁给私人企业鸿信公司。经营权转手后,鸿信公司大幅提高了租金,费用一下涨了几倍,让小租户们叫苦不迭,一位小租户一时想不开,竟然自杀身亡。
大赢、小赚与惨输
按照租赁合同,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从鸿信公司得到的承包收入比先前直接将铺面租给小商户得到的租金提高了30%,街道办无疑乐于达成这场交易;鸿信公司手持15年的租赁合同,对市场内的小租户就不客气了,仅装修费每平方米(以实用面积计)就要收取2700多元,租金更是比以前翻了几倍,公司老板成为交易的大赢家;而众多的小商户无疑是这场租赁交易中的输家,而且一输到底。
“在这里做了十几年生意,现在一下子租金提高好几倍,让我们做小本生意的进退两难,不做,靠什么维持生活?继续做,成本这么高,也是难以维持。换地方?人也几十岁了,在这里也认识不少老客户,搬到新地方也不知情况怎样。以前我有三间铺位,现在只敢要一间,这些日子的生意连租金都交不起。”一位小租户对记者的诉苦可以说反映了租户们普遍的心声。
现实的无奈和对未来的担忧笼罩在这些小租户的心头,他们与强势的鸿信公司较量,始终处于弱者的地位。
招商为改善市场环境
曹友明是拱北街道办负责直属企业管理的明达公司经理,也是这场租赁交易的具体操作者,曹经理说,拱北口岸市场两层合共面积为1.08万平方米。该市场自1987年投入使用以来,对于澳门、珠海两地经贸往来起了重要的窗口作用。但是由于使用时间已久,残旧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和防火隐患成为突出问题,为消除隐患,同时改善市场经营环境,决定引入管理和资金对口岸市场进行改造。
曹经理认为整个招商引资的过程是公开透明的,明达公司对招商引资作过充分准备,其间还向香洲区国资局作过汇报。
2003年下半年招商开始后,先后有珠海以及东莞、广州等地共11家企业参与咨询洽谈,最后在去年3月认可了珠海本地一位林老板创办的鸿信公司。
曹经理表示,招商引资带来两个变化:市场得到改造,安全隐患得以消除;租赁价格提升30%,国有资产增值。
以前买屋现今糊口
依照合同,林老板的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从去年6月1日起接管口岸市场,其收取高额装修费,租金涨价几倍的行为立即引起了老租户的强烈不满。
许多老租户通过上访投诉等多种渠道表达诉求,认为口岸市场是数百家经营户与拱北街道办共同合作、塑造出来的品牌,而鸿信公司经营时,仅装修费每平方米(实用面积)就要收2700元,而经营期限却只有3年;共摊面积几乎达到实用面积的100%;租金上升三到四倍,这三大因素导致租户难以承受。另外租户还要预交三个月的押金,还有管理费、水电共摊费等。
对于租户与鸿信公司的纠纷,代表街道方的曹经理表示,租金过高问题,街道办曾经向鸿信公司方面提出过,现在的价格应该是已经有所降低。至于装修费,曹经理的理解实际上是包含“进场费”,这在珠海拱北一带也是商家惯例,合不合理可以存疑。他认为鸿信公司的收费应该是在租户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否则他们就不会入场经营。
但曹经理也承认,如果说租户们过去赚的钱可以买房子,现在只能挣口饭吃了。
在鸿信公司正式入主之前,明达公司曾经向市场租户发表通告作出承诺:“我公司将对口岸市场改造的各个阶段进行监控管理,一如既往地维护广大租户的利益,确保口岸市场的繁荣稳定。”但实际上街道办与明达公司在承包租赁合同中并没有列入约束鸿信公司经营行为的条款,因此这个承诺也无法兑现。
一时想不开走上绝路
在拱北口岸市场,记者连续走访了数十家经营不同生意的铺户,他们的遭遇相近,心情相同,对于未来生计担忧不已。一位做电话手机配件的档主,以前开有两个铺位,经营面积40平方米,每月只需要交租金2000多元,而今的铺位实际面积10平方米,每月租金3000多元,连共摊面积19平方米,要交装修费4万多元。该档主无奈地说:“这样高的成本明知难做,又不能不做,否则两父子都要失业。”
一位经营干货生意的档主表示,以前街道的明达公司经营市场时,他租了60平方米的铺位,月租金4000多元,现在只敢要10平方米的铺位,租金却要3000多元,装修费还要3.5万元。而生意却未见起色,只好惨淡经营。
经济压力之下,老租户们多以大幅减少承租面积作为唯一选择,而杨林(化名)之死则令大家唏嘘不已。去年底的一天,租户杨林在犹豫良久之后,交了2万多元装修费,回家之后被兄弟数落了一番,太太也忍不住抱怨。杨林平时就是很内向的性格,从来就怕得罪人,遇到问题自己发闷,这回遇到巨大的生存压力,家里人又不理解,他一时想不开,竟自杀身亡。
而鸿信公司的林老板认为,口岸市场经过改造,有的租户生意额比原来大幅提高,有的档口转手就可以赚钱。对众多租户怨声连连的装修费问题,林老板认为自己的装修费用连同购置电梯共投入1200万元,收租户的装修费也是合理的。
市场经济考验和谐社会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近日在《走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社会》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利益格局失衡必然会引致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如何形成一种各方利益能够大体均衡的机制成为一个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促进社会公平将成为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能。
拱北口岸市场承包交易纠纷,实际上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利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街道办作为政府一方,鸿信公司作为强势的老板一方,在这场博弈中都是得利方,而众多小租户则成为失意的一方。问题是,这种一方赢,一方输的利益格局能维持多长时间呢?而政府是否应当在经济活动中适当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呢?但愿类似杨林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本报记者宋季华 撰文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