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邵华)因不满男童逗自家的小狗,23岁的青年竟然对4岁小孩动粗,致使孩子嘴部被缝合了3针。昨天丰台公安分局正式做出裁决,给予动粗者———造成男孩轻微伤的李昊尊治安拘留15天。
4月7日下午2时许,李昊尊下班回家,行至自家楼门附近时,看见有一个三四岁的男童正在逗自家养的小狗。“小孩儿!别逗狗了,听见没有?”玩兴正浓的男童没有听他的警告,李昊尊抬腿就踢了男童一脚,男童的脸重重地磕在地上。趴在地上的男童“哇!”地一声大哭,嘴里流出了大口的鲜血。李昊尊见状,赶忙溜进了自家的楼门。
孩子的哭声惊动了正在附近卖菜的母亲,她看见满嘴流血的儿子后惊慌不已,“这是谁干的,太缺德了,你给我出来!”街坊提醒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男童被送到医院后,嘴部缝合了3针。
石榴园派出所受理此案后,半个月先后走访了百余名群众后依法传唤李昊尊到派出所接受调查。4月23日零时许,李昊尊先民警一步,只身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今年23岁的李昊尊2003年2月曾因打架被丰台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据他讲,他家养的那条狗是前些日子在小区里捡拾的一条流浪狗。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对4岁男童动粗时,李昊尊后悔地说:“我错了,只是一时的冲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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