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只乌篷船污染饮用水源》追踪
市海事局、市港监、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明星电力公司南北堰管理所、船山区海事处、水上派出所,谁是“乌篷船”的“老人婆”?
22日,本报A3版《16只乌篷船污染饮用水源》一文,对渠河里16条乌篷船污染渠河饮用水源的有关情况进行曝光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对乌篷船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表示谴责!乌篷船污染饮用水源为何无人管?昨(25)日记者连续打了30多个电话,先后与市海事局、市港监、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明星电力公司南北堰管理所、船山区海事处、水上派出所等多家部门联系,结果没有找到这些乌篷船的“老人婆”。
市海事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管理的是航运船舶,而乌篷船属住家船,不在他们管理的范围之内。市港监办接电话的女士告诉记者,领导在开会,其他人员不好回答。市水利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船只办证与安全属海事局管,而那些卖鱼者都没有办证,属“三无经营”行为,如果需要时,他们一定配合。
市环保局表示他们也曾多次反映,“但那是多个部门的事,不是我们一个部门能够管得了的。”
25日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采访得知,每条乌篷船每年都向明星电力公司南北堰管理所交了“停囤费”。该所负责人称,确实对每条船收取了100多元的费用,所以对那些船只也没有相应的管理。
其他部门的答复依然是不该他们管理。那么,这些乌篷船到底该谁管?
(刘静 本报记者 杨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