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份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事厅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凡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调整岗位。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全区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采取“8+X”模式开展,“8”就是公共管理(MPA)专业8门核心课程,“X”就是各部门的若干专业课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相关课程(具体培训及考试对象、内容详见附表)。参加培训的人员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组织人事部门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暂不评定等次。
2007年底以前,凡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调整岗位。据了解,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采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编写的《公共管理(MPA)简明教程》作为统一教材。据区物价局收费处覃副处长介绍,自治区培训收费标准为每课时最高4元,每门考试费最高35元。同时收费单位需递交具体收费资料,由物价部门核准其收费。
附表一:培训
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培训方式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的处级(含处级)以下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8+X”课程
“8”包括公民与政府,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含公共危机管理)、公共经济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电子政务;“X”为各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专业课程2005年4月启动至2007年底结束,每年培训2至3门课程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现代远程教育;利用多媒体或配发教学光盘;举办专题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与高校联合举办脱产或半脱产骨干培训班;开设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学位培训班
备注区直属机关主要采取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培训
附表二:考试
考试对象考试形式时间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培训对象)实行全区统一命题,采取开卷形式,每年安排一次补考各地分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时间
备注区直属机关的考试时间由区党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厅确定
来源:新桂网
责编:黄永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