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旅游、公安、质监、建设等部门在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各类景区的游乐设施、道路、护拦、桥梁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和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检查,严禁旅行社擅自使用和租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船舶接待游客,杜绝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带“病”运行。对探险旅游、漂流、空中观景等旅游项目,要加强管理,教育旅客遵守旅游安全规定,重点部位要派专人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责编:黄永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