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张伟建 叶华新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下发通知,从5月1日开始,将对全市企业按照内部掌握的A、B、C、D四个管理类别试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市工商局表示,企业管理类别仅作为工商机关在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掌握,不对外公开。企业如果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州市著名商标”等良好信誉将被公示。此外,工商部门还将对不良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因非法传销、合同欺诈、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等。
工商部门表示,凡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包括桑拿按摩、卡拉OK歌舞厅、网吧等企业,除按照A、B、C、D类管理企业的监管措施进行监管外,均需每半年上门巡查一次;对从事娱乐服务行业的企业,有违法违规经营且情节严重的,按《广州市娱乐服务场所“一次性淘汰”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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