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高县,所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一“关”———一年一次的“任职评定”。不久前的任职评定,4人被评为“不称职”、责令整改,给当地带来一场“地震”
四名官员被评“不称职”
2005年3月29日上午,四川省高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在召开。73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一年一度的任职评定。
会场上方,国徽庄严高悬。
任职评定程序一项一项认真地进行着:
县法院副院长杨永作为被评人员正在宣读述职报告。而会前10天,常委会组成人员已拿到所有被评定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认真审阅并就此广泛收集社会各方意见;
在常委会4个考核评定小组宣读了73名被评人员的考核材料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被评人员提问和发言;
最后一个程序,对被评人员是否称职,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出来了!69名被评人员顺利过关,领到了“称职”证书。
其余4名:县财政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县法院一名审判员,就没有这样幸运了。因表决票不过半数,他们的任职评定为“不称职”,当场拿到“整改通知书”。一年期满后复评,如评定仍为不称职,则按相关任免程序予以免职。
镜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坪说:“今天这个会,有些同志开起来并不轻松!在县人代会闭会期间,常委会代表我们县50万父老乡亲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被评定人员要虚心接受评定的结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职责、服务人民。”
他们为什么“不称职”?
鲜艳的“红色”称职证书,刺眼醒目的“黄色”整改通知书,不同的色彩,不一样的结果。
什么原因,使这4名官员被评为“不称职”?
在高县人大常委会公开考核的评定材料上,存在的问题写得清清楚楚。
财政局局长黄建主要有3条: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水平;要协调好与上级、部门、镇乡的关系,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等。
林业局局长李庆主要有2条:执行人大退耕还林执法检查决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而在2004年执行育林基金征收管理政策中,由于错误的行政行为导致“胜天苦笋伤农”事件的发生,他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法院执行庭庭长胡勋志主要是执法行为不规范,造成法律后果与社会效果不尽一致,当事人有不良反映。
审判员黄凌,则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观念,严守法官行为准则,改进审判不规范行为。
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后,立即在当地引起震动。“人大真敢碰硬了!”“人大评定动真格,这可是每年都必过的‘关’啊!”……
镜头:严辉湖、张建清,都是机关的退休干部。对人大的这次评定,他们连声说好:“在对干部的任命监督上,人大就得深入调查,严格把关。”
一次冲击,一种震撼
“任职评定是最好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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