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河北邯郸市邱县发生特大枪杀案,共造成6人死亡
■嫌犯王某系该县香城固信用社职工,所持凶器为一支押运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当天中午,嫌疑人曾与数名受害者在一起就餐
案件回放共进午餐后嫌犯枪杀5人?
25日14时许,香城固信用社一职工发现两名同事死在该单位门岗值班室,随即报警。不久,邱县警方又接到报警,称一男子在邯(邯郸)临(临清)公路小屯桥被枪击身亡。
正当警方对此事进行调查时,15时许,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牌照为冀D02212)快速驶至邱县公安局门口,两名门卫欲阻止其入内,该车司机、邱县香城固信用社28岁职工王某突然持枪向门卫射击,接着红色桑塔纳车内又传来枪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王某与副驾驶员均已死亡,两名门卫未受伤,桑塔纳轿车内放有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及10万元现金。约16时许,警方又在香城固信用社枪库内发现一名职工死亡。
据警方初步调查,当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曾与数名受害者在一起就餐。
案发现场枪击发生地均被警方封锁
香城固信用社位于邯临公路北侧,是一幢四层大楼。昨日,邯郸警方仍在信用社内进行勘查,外人一律不能入内。在邱县公安局大门处,其右侧的门卫值班室一面玻璃被白纸粘着,近看可以发现一道道裂纹。据了解,这就是当时王某持枪射击留下的痕迹。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在邱县中心医院停车场内找到了嫌疑人王某驾驶的红色桑塔纳轿车。该车左前侧有被撞的痕迹,左后窗及左后轮上都有子弹打过的痕迹。车内驾驶及副驾驶座上血迹斑斑,车四周还散放着多件沾满血迹的衣服、袜子等物。
案件突破口邱县警方找到一名幸存者
据警方调查,邯临公路案发时现场有4个人,其中红色桑塔纳轿车上有两人,另有两人在一辆摩托车上。死者路某被枪杀后,摩托车压在他的身上,摩托车上的另一名男子杨某沿着路旁的斜坡滚落,幸运地躲过一劫。据了解,杨某已被民警带走。
在村民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位于香城固乡付东大队的杨某的家。杨的家人告诉记者,25日中午,乡里的包村干部路某与杨某一起在家里吃饭。期间杨某多次接到王某的电话,要请他喝酒。因为家里有事,杨某推辞没去。午饭后,路某表示要回县城去,杨某念叨王某不知怎么回事打这么多电话,便坐上路某的摩托车说去看看王某,谁知就发生了枪击案。
据介绍,杨某今年27岁,是土管站工作人员,有时与王某一起喝酒打牌,但没听说二人有什么冤仇。
犯罪动机 嫌疑人作案原因疑云重重
据了解,嫌疑人王某是香城固乡榆林村人,今年28岁,从退伍后就一直在香城固信用社工作,可能是看管该信用社枪库的一名工作人员。
有群众说,王某是该信用社的一名临时工,因转正问题曾与领导发生过争执,后来在一些场合曾说过“如果我有一支枪在手的话,一定要干掉某些人”等类似的话。这次枪杀事件很有可能就是因此而发。
还有群众称,与王某死在车上的另一名男子康某(24岁)是某单位的司机。王某是因赌博输了钱,后来就伙同康某一起在信用社抢了钱,并把3名信用社职工打死,之后二人在驾车去邱县的途中将路某打死,最后又发生了在邱县公安局门口的一幕。
这些死者是否都是王某持枪打死的?王某为什么要枪杀这些人?王某是如何把押运步枪拿到手的?案件是否由赌博而起?王某是否是到公安局自首?……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目前还没有答案。(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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