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全国人大代表桑粤春犯罪纪实
曾在吉林省名噪一时的桑氏家族倒台了,这个家族的核心人物原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桑粤春4月2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桑粤春犯下的罪名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强奸罪等14项,同他一起受审的还有其兄弟等16名团伙成员。
依靠欺骗发迹
桑粤春今年43岁,文化程度不高,最早在长春光机所下属集体企业预制构件厂做工人,1986年通过欺骗手段当上了厂长;1993年桑粤春以预制构件厂资产入股吉港工贸总公司,任吉港工贸总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2月,桑粤春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同年6月,桑粤春将吉港工贸总公司变更为长春吉港集团公司,挂靠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此后凭借“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名头当选为第九届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
1997年,吉港集团没有投入一分钱,甚至没有进行法定的资产评估程序,就兼并了拥有1000多名职工、数亿元资产的国有军工企业长春宇光电子厂。仅半年之后,工厂就被迁至一处根本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简陋厂房,4万多平方米的工厂原址被用来搞房地产开发。宇光电子厂被兼并之后,桑粤春不仅没有兑现“保证职工工资”的承诺,反而一口气开除了70多名反对他的职工,还在工厂和家属区散布眼线,别出心裁地仿照古代的“连坐制”设计出一套“联保责任制”,一名职工反对他,多人都要受到牵连。
此时的长春吉港集团公司号称“拥有48家下属企业,纳税3亿元,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但据公安机关调查,吉港集团中真正能称得上“下属企业”的只有区区6家,大多经营不善,濒临倒闭。
织关系网作恶
桑粤春以吉港集团为依托,贿赂少数政府和司法部门人员,编织关系网,以寻求庇护;培植亲信骨干,利用黑恶势力寻衅滋事,伤害报复职工群众,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集团。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这个家族式企业内部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搞公关,疏通司法部门和政府部门;有的充当打手,负责保安,维护企业内部秩序;有的负责“法律事务”,包括对外打官司、阻止职工上访、向政府施压等等。
1998年8月,桑粤春来到吉港集团下属的长春市天禾府酒店,让酒店经理将女服务员刘某叫到包房内,先是用语言调戏,后不顾刘某的哀求和反抗将其强奸。
2000年5月,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将吉港集团的账户冻结,法官王双有到吉港集团进行送达,桑粤春指使刘鹏举等人威逼王双有立即给法院打电话,把解冻手续送到长春,否则不让他离开。王双有以打电话为由乘车逃出吉港集团,刘鹏举带人驱车追赶,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截住王双有并强行将其带至某派出所,称王双有的车将吉港集团保安的脑浆撞出,索要人民币1000元,王双有被迫交出300元后才被放回。
2000年5月19日,桑粤春指使几十名打手将4名上访职工代表打伤,造成数百名职工静坐示威,堵塞道路交通近3个小时。事发后,长春市成立了8个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却未能查明事实真相。
2002年2月20日,桑粤春和家人在大连国际机场辱骂机场服务人员,桑的妻子无故拽着机场服务员潘某的头发将其摁到椅子上,其他服务员过来劝阻时被桑粤春等人殴打。桑粤春叫嚣道:“我是全国人大代表,我就打人了,你们敢把我怎么样?”并掏出人大代表证“示威”,还抢走了机场工作人员的证件。
法院认定,桑粤春共贪污价值近1.3亿元的公款和财物,参与诈骗银行贷款3400多万元。
顶着“头衔”牟利
了解桑粤春的人都说,如果没有人大代表这个“头衔”,桑粤春的“买卖”不会做得这么大,也不会这么晚才被抓起来。
每逢召开人大会议,桑粤春都要雇专人拍他和各级领导在一起的照片。吉港集团为此还辟出一间“荣誉室”,专门展示他大会小会的“成果”。有了这些照片,桑粤春编造了无中生有的故事来蒙蔽和吓唬别人。其实桑粤春有很多次被绳之以法的机会,都因为他的特殊身份和善于伪装而不了了之。
2001年,吉港集团拖欠铁道部十三局500余万元工程款一审败诉,桑粤春贿赂法官,在超过上诉期后立案,枉法将欠款总数降至十余万元。同一年,吉港集团拖欠房租几百万元败诉,桑粤春咆哮:“我是人大代表,你们给我滚出去!”将法院执行人员赶出大门。据公安部门统计,几年来,数十家企业和个人状告吉港集团公司欠款,但多数以败诉告终,即使胜诉也无法得到执行。新华社记者王强王健民(据新华社长春4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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