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供证人黄某证言称安曾退还贿款20万元 ●检方提供录像表明该证人曾供认被要求作伪证 ●法官未接受律师意见并认为伪证不属本案范围
本报讯 在对安惠君受贿210余万多数事实确认后,安的律师当庭出示安的司机黄某证词称,个体老板曾某向安行贿的20万元已经退还,但检方当庭提供录像资料称,司机的证词是受安惠君的妹妹和律师指使做的假证。
法官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表明,律师的证据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对于律师是否引诱他人作伪证不属本案范围。检方则称,将会把相关材料交给有关机关,由对方决定是否对律师进行处理。
为安提供辩护的两名律师一名来自北京,一名来自深圳本地。昨日下午,记者就律师涉嫌做伪证问题采访北京律师协会行业纪律部,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目前尚未接到关于北京这名律师的反映,律师是否有引诱他人作伪证将视法庭最后对证据的采信情况而定。
对于律师引诱作伪证等违反律师执业操守行为,处分将视其情况有训诫、警告、批评、谴责、中止会员权利、终身取消会员资格,还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将案件移送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目前尚未启动对律师引诱证人作假证的调查,为安惠君提供辩护的另一名深圳本地律师是否参加此事尚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