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1时许,两名青年愁眉苦脸地走进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公交分局一大队的大门,值班民警张军锋一眼认出其中一人是曾在一个月前因偷窃被治安拘留过的新疆青年米几提。原来,他们两人遇到困难,米几提想到了曾经处理过他的公安机关:“找警察!”在警察的帮助下,他们的困难得到了解决。(4月26日《华商报》)
这条新闻说明了米几提的聪明,他在偷东西被警察处理时,知道了“有困难找警察”,于是自己遇到困难就向警察求助;这条新闻更说明了警察的水平,他们不因为米几提是自己曾经处理过的小偷,就鄙视他们,而是把他们和普通公民同样看待,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对干个小偷的米几提来说,不仅是解决了一个具体的困难,而且坚定了他金盆洗手,改过自新的决心。
但是,相比之下,我们的媒体就显得差劲了。这条新闻的标题就是“有事找警察:当小偷遇到困难时竟然也不例外”。我们以为是小偷在行窃是被打,找警察救护的事。一读新闻,原来是过去偷过东西的小偷找警察帮助解决困难。那么,米几提在一个月前偷过东西,和现在找警察是不同的两码事,文章为什么还要把米几提称为“小偷”?难道因为曾经偷过东西,就永远被称为小偷吗?正如米几提自己说的:“以前我偷东西,警察抓我是应该的,现在我不偷了,就是好人,警察肯定会帮助好人的。”小偷已经不再偷东西了,他自己觉得已经成了好人;警察也没有再把他当作坏人;为什么媒体还是称为小偷,念念不忘人家过去的错误?
人都是可能犯错误的,也是可以改正错误的。作为社会,要对愿意改正错误的人以宽容,帮助他们走向光明的前途。如果社会老是记着犯错误者的过去,怀疑他们,歧视他们,就有可能把他们推向反面。一般的老百姓都知道不能这样做,作为媒体,反而不知道这个道理?
读《水浒》,常常见到这样的情节:犯了罪的武松、杨志发配冲军,都要在犯人的额上刺上两排字,谓之“金印”,这样,犯人无论走到哪里,人家一看,就知道是犯了罪的“配军”,永远也去不掉的。小偷已经不偷窃了,还要称其为小偷,难道我们真要在他的额上刺上永不磨灭的“金印”?(稿源:红网)(作者:殷国安)(编辑:潇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