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矿业发展过多过滥,加之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致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目前,巢湖市环保局、巢湖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决定,将全面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措施。
据了解,巢湖市目前拥有各类矿山企业711家,因矿山开发压占、挖损破坏的土地面积达1785.75公顷,造成土壤呈酸性污染面积158公顷,地表水污染面积390公顷,地下水污染范围563公顷,水土流失面积642公顷,破坏土地恢复面积399公顷,污染土地治理面积59公顷。
对生态的主要影响是:地表水、地下水含酸性、重金属、有毒元素;粉尘、有害气体造成局部的环境污染;大面积土地破坏,废弃物侵占土地,地表塌陷破坏土地等。高品位低用现象比较突出,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空气中的TSP和PM10两项指标严重超标,对人体危害极大。还由于植被破坏,导致了生态严重失调等等。
造成这些对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矿山为了追求高利润,至今还采用已经淘汰的落后技术和工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现象较为严重;矿山开采的面广,数量大,规模小,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的现象比较普遍,矿品的综合利用率不高;还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的老矿山只知道开采,从来没有对矿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造成许多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无人“买单”现象。
为根治这一现象,巢湖市环保、土地等相关部门目前已研究制订了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保护重建方案,确定禁采区域,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景观区和地质保护区,实施禁采。对新矿一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破坏景观、影响生态的,坚决不予批准。对造成已破坏生态的矿山,责令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做到治污和开采相结合,开采和生态恢复相结合。并根据《安徽省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矿山资源勘查、开发、闭坑等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征收生态恢复保护费办法,来促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柯杨宗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