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已通过 明年一月起施行 我国官民比1:198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李飞副主任和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务员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有哪些特点?
侯建良: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再一个是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
三是建立了职位聘用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规定了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但十几年了一直没有推行。在《公务员法》出台的时候,感觉有了一定把握了,所以在《公务员法》里专门规定了一章,就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可以进行聘任,聘任就要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这是过去暂行条例所没有的。
记者:按照新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数量是多少?另外有报道说,我国的官民比是1:26,侯部长怎么看?
侯建良:截至2003年底,我国公务员的总数是63609。前一阶段我看到一个官民比是1:26,我算了一下不是这个数,可能是概念弄错了,因为13亿人口当中有4500万,可能是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都放在一类,还有机关的工勤人员都算在里面,我算了一下党政机关是6万多,企业机关是20039,还有其他的是900多万,最多的人员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官民比应该是1:197.69,也就是1:198。
记者:在今后哪些职位能实行聘任制?
侯建良:一是专业技术比较强的,有些职位对专业性要求较高,而且机关急需要,比如金融、财会、法律、信息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二就是辅助性职位,比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数据录入员等等这样一些辅助性职位可以进行聘任。为了严格聘任制的岗位,也规定了这些岗位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主管部门应聘,涉及到国家秘密不能搞聘任制。
记者: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如何进行?
李飞:确定初任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人选的时候,可以向社会公开选拔,但选拔对象是已经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包括有些律师。国家企事业单位里面也有参加司法考试资格的,如他想进入到法院和检察院队伍当中来,他也可以通过公开的选拔进入到检察院和法院队伍里。但这个选拔是特定职位的选拔,这样便于法院和检察院从中选拔一些适合工作和适合岗位的专门人才。而公务员考试也是通用能力考试,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依法行政和这个机关履行职责必备的知识和能力。